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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学以国际贸易法,即调整各国之间的贸易关系以及与国际贸易有关的其他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为研究对象的独立的法律学科。
国际贸易法律关系最早表现为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为了克服各国国内民商法的不同规定给国际贸易造成的法律障碍,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起,一些国际组织开始着手制订统一的国际贸易法律和惯例。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主持下,国际贸易统一法运动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国际贸易法学从涉外民商法学中逐渐分离出来,形成了自己独立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主要内容为:(1)国际货物买卖活动引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表现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系;(2)国际货物买卖活动中产生的国际运输关系、保险关系、支付和结算关系以及专门解决因国际货物买卖活动引起争议的仲裁、调解和司法诉讼关系。也有人主张还应包括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关系和对外贸易管制关系。
国际贸易法学是研究国际贸易法的产生、发展及其他有关国际贸易法问题的理论,属于学术研究的范畴。本书就属研究国际贸易法诸问题的理论书籍,第一章研究、探讨并论述了国际贸易法的一些根本性问题,其他各章对国际贸易法的一些具体问题作了说明,解释和分析。国际贸易法问题是国际贸易法学的研究对象,而且前者还是后者存在的基础。反过来,国际贸易法学的繁荣和发展也会改变人们对有关国际贸易法问题的理解和认识,从而会促进国际贸易法的发展和完善。
需要明确的是,国际贸易法对相关当事人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在一项具体的国际贸易活动中,当事人违反了对他们适用的国际贸易法,要承担法律责任。国际贸易法学则不同,尽管以国际贸易法为研究的对象,但国际贸易法学本身毕竟不是国际贸易法,其对有关人士只具有启发、指导和帮助的意义。此外,在一般意义上,国际贸易法学通常被人们称为国际贸易法,这已相沿成习。初学者须特别注意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