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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期是指项目成本的回收需要的年数,或者说收回花费所需的时间。
回收期的优点:
2. 便于计算和理解。
回收期的缺点:
1. 忽略了TVM.
2. 忽略了回收期之后发生的现金流。
1.含义
静态回收期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直接用未来现金净流量累计到原始投资数额时所经历的时间作为回收期。
2.计算方法
(1)每年现金净流量相等时:静态回收期=原始投资额/每年现金净流量
(2)毎年现金净流量不相等时:根据累计现金流最来确定回收期
1.含义
动态回收期需要将投资引起的未来现金净流量进行贴现,以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等于原始投资额现值时所经历的时间为回收期。
2.计算方法
(1)在每年现金净流入量相等时:静态回收期=原始投资额/每年现金净流量
利用年金现值系数表,利用插值法计算。(P/A,i,n)=原始投资额现值/每年现金净流量
(2)每年现金净流量不相等时,根据累计现金流量现值来确定回收期。
静态回收期和动态回收期还有一个共同局限,就是它们计算回收期时只考虑了未来现金净流量小于和等于原始投资额的部分,没有考虑超过原始投资额的部分。显然,回收期长的项目,其超过原始投资额的现金流量并不一定比回收期短的项目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