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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头寸是指商业银行在一定时期内某时点的可以运用的资金量。其计算公式是:可用头寸=基础头寸±上级行应调入或调出资金±到期同业往来清入或清出资金±法定存款准备金调减或调增额±应调增或调减二级准备金
上式中,应清入汇差资金、到期同业往来调入资金、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的调减额,以及商业银行系统内的二级存款准备的调减额,都应加入到基础头寸中,增加可用头寸;反之,则应从基础头寸中减去,是实际可用头寸。因此,在不同的银行或同一银行的不同时期中,基础头寸和可用头寸两者之间通常存在着数量上的差别。
二者的区别在于:基础头寸实际存在于银行业务库及在中央银行存款账户上,是商业银行实际的即期可用资金。可用头寸中应调出清出的资金在尚未实际发生之前,是一种现实的但预期会减少的可用资金,而可用头寸中应调入清人的资金在实际未发生之前,是一种非现实、但预期可用的资金。上述应调入调出、清人清出资金的实际发生,会使可用资金的数量发生增、减,最终才形成商业银行实际可运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