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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成本加成定价法,即在定价时只计算变动成本,而不计算固定成本,在变动成本的基础上加上预期的边际贡献。由于边际贡献会小于、等于或大于变动成本,所以企业就会出现盈利,保本或亏损三种情况。这种定价方法一般在卖主竞争激烈时采用。因为这时如果采取总成本加成定价法,必然会因为价格太高影响销售,出现产品积压。采用变动成本加成定价法,一般价格要低于总成本加成法,所以容易迅速扩大市场。这种定价方法,在产品必须降价出售时特别重要,因为只要售价不低于变动成本,说明生产可以维持;如果售价低于变动成本,就是生产越多亏本越多。
采用变动成本加成定价法,其“成本”基础是指单位产品的变动成本,“加成”内容包括全部的固定成本及目标利润。
沿用完全成本加成定价法下的成本资料,假定要求在变动成本基础上加成150%,作为A产品的目标售价。
(1)按照变动成本法计算A产品每单位的变动成本,如表1所示:
表1
直接人工 | 5 |
变动性制造费用 | 4 |
变动性推销及管理费用 | 2 |
单位产品的制造成本 | 18 |
(2)以变动成本为基础加成150%,作为产品的目标售价,如表2所示:
表2
直接材料 | 7 |
直接人工 | 5 |
变动性制造费用 | 4 |
变动性推销及管理费用 | 2 |
变动成本合计 | 18 |
成本加成 :变动成本的150% | 27 |
目标售价 | 45 |
从表2可以看出,成本加成不仅包括预期利润,还包括了全部固定成本。
如何确定附加于成本基础上的加成百分比,是成本加成定价法的核心问题。无论是采用完全成本加成定价法还是采用变动成本加成定价法,所确定的加成数除了能提供所需的利润外,均还需包含一部分成本项目。
变动成本加成定价法:
加成百分比=〔(投资额×期望的投资报酬率)+固定成本〕÷(产量×单位制造成本)
假设某公司投资1 000 000元,每年产销A产品50 000件,其单位变动成本25元,固定性制造费用750 000元,固定性销售与管理费用每年500 000元。若该公司期望获得的报酬率为20%,则采用变动成本加成定价法,其加成百分比计算如下:
加成百分比=[(1 000 000×20%)+(750 000+500 000)]÷(50 000×25)=116%
按此加成百分比计算,A产品的目标售价为25×(1+116%)=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