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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核销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库存发票因换版及印制质量等原因,需要向上级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核销手续的工作过程。
发票核销是税务机关上下级之间的发票核销手续,不面对纳税人的,一般是由于主管税务机关库存发票因换版及印制质量等原因需要更换或者换版,对于之前的发票进行作废处理。
而税务机关与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发票管理工作应该是发票的缴销。有以下情况的,需缴销发票:
(1)用票单位和个购入的发票,超过税务机关规定的缴销期限仍未使用的空白发票和发票存根联的缴销;
(2)用票单位和个人发生合并、联营、分设、迁移、停业、注销等事项时应当在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对原来印刷、购买的发票向税务机关申请缴销;
(3)税务机关在统一实行发票改版换版、更换发票监制章等事项时,在税务机关规定期限内,用票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未使用的发票送税务机关缴销;
(4)用票单位和个人有严重违反税务管理和发票管理行为或者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缴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将其发票予以收缴;
(6)已使用的发票存根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已满保存期限的;
(7)霉变、水浸、火烧、鼠咬等问题需要缴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