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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金融是介于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之间的一个范畴,它以农村金融为主体却又不等同于农村金融,是一个包括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在内,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核心、非正规金融为补充的金融体系。
第一阶段是起步并蓬勃发展阶段。改革开放之后,中央为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恢复成立了中国农业银行,并将其定位为专业银行: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国家的这项措施在当时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农行全部贷款的98%都集中投向了农村地区,有力地支持了县域经济的发展。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成立,承担着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职能。同期,其他几家大型国有银行也纷纷在县域设点,县域金融体系呈现出各项金融业务快速起步、服务网点迅速增加的态势。
第二阶段是战略调整阶段。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几家大型国有银行开始全面向商业化转轨。在商业化进程中,这些银行的县一级网点大幅收缩,到2007年末,除农行外的其他几家大型国有银行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而此时,除交通银行外的几家大型国有银行在县域范围的网点总数为2.6万个,比股改前的2004年减少了6743个;金融从业人员43.8万人,比2004年减少了3.8万人。
第三阶段是县域金融的全新发展阶段。从2007年开始,国家意识到广大县域地区的金融产业发展不足,相当多的地区还存在金融空白,县域地区金融网点覆盖率偏低。银监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地区金融发展的政策,包括放宽县域及以下地区新设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允许自然人、企业参与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中来。
1、体制约束:体制改革的滞后制约了金融服务的基础。目前农村经济体制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粮食购销体制不完善、农产品市场价格存在剪刀差、农村税费改革执行难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农民的收入,也间接影响金融服务的质量。当前金融组织体制基本是由上而下的统一模式,在县域地区一般由国有商业银行、农信社、邮储、农发行这些金融机构构成。除农信社有完全贷款权限外,邮储机构只存不贷,农发行贷款有限制,国有商业银行上收贷款权限,其网点基本上为储蓄机构。这种单一的服务主体布局限制了金融服务的能力。
2、创新约束:金融服务创新不足,复制型和模仿型产品不能满足服务“三农”的需求。农信社目前逐步成为县域经济惟一的存贷性金融机构。但由于服务对象特殊、产权不明晰等原因,农信社在经营理念、内部管理等方面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其产品开发和自我研制能力低,仍停留在对国有商业银行产品的复制和模仿阶段。而县域经济的发展与大中城市发展规律不同,发展的要求、方式也不同。照搬照抄大城市的经营策略不符合目前农村经济的实际情况,县域经济的全面发展需要全方位、多层次支持。
3、风险约束:现行的金融信贷风险管理未能有效地控制县域信贷风险。一般来说,县域金融风险要比大中城市高得多,而面对这样高的信贷风险,县域金融机构从整体来说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管理能力。近年金融机构不同程度地加强了贷款管理并实行风险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惜贷”、“惧贷”情况普遍存在,最终以限制农村信贷投入的消极方式来确保资产的安全性。另一方面,较低的存贷比率使金融机构增发大量贷款成为可能,而不良贷款压缩任务和上存资金利差的减少又激发了金融机构增加贷款的内在冲动,这种冲动性贷款如果得不到适当的引导和规范,在获利心切的情况下贷款风险就大大提高。
4、信息约束: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县域经济中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产品的市场信息不畅通。农村信贷资金是否能够实现良性循环,关键在于现在农民生产何种产品效益最高以及农产品如何销售出去。由于缺乏灵通的信息,加上政府指导不足,农业生产盲目性大,一旦农产品大量积压而“贱卖”或损毁,信贷资金良性循环的链条就被切断,形成新的不良资产。二是金融信息缺乏沟通。表现在金融机构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三是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
1、加快农村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步伐,为金融服务提供良好体制保证。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应进一步加快农村税费改革、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农民补贴制度改革以及相应配套制度改革等,尽早发展市场化导向的农村经济,增加农民的收入。农民富裕了,经济基础雄厚了,金融服务的基础才牢固。在金融组织体制改革方面,应建立与当前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合理调整县域金融机构布局,适当引入新的县域金融服务机构,实现县域金融服务主体多元化。应鼓励金融机构不断研究市场,设计专门服务于县域经济的金融产品,将农村金融市场的蛋糕做大。
2、充分利用宏观调控手段,金融政策应适当向县域经济发展倾斜。应考虑调整对于县域金融机构的扶持政策,如:重新调整财政补贴政策,将农发行的财政性补贴政策调整并扩充至农信社的不良资产和支农贷款上;进一步减轻农信社历史负担和经营压力,将其精力从化解不良资产转移到开展多样性经营服务上;适当调整县域金融机构的税率;实行灵活的存款利率政策、贷款管理政策等。
3、构建一套以政府为主导的银政企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降低经济发展成本。银政企三方关系是否协调直接影响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政府方面可牵头成立专门部门处理金融事务,这样既发挥了政府的主动性和权威性,又可以及时掌握最新的金融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经济决策的准确性。其次,由当地人民银行牵头,建立政府相关部门、银行、企业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经济金融形势,互通信息,共同商议解决问题的办法。
4、进一步做好县域信用建设工作,实现经济战略性的可持续发展。整饬信用、加强信用建设是目前县域经济发展中最为迫切和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政府、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企业应加强合作,从长远利益出发,做好信用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