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银行 (specialized 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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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银行是指有特定经营范围和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的银行。专业银行的出现是社会分工发展在金融领域的体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银行必需具有某一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服务技能,从而推动了各式各样专业银行的产生。
专业银行按服务对象设立的有农业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储蓄银行等;按贷款用途设立的有投资银行、抵押银行和贴现银行等。西方国家的专业银行种类非常多,名称也各异,其中主要的专业银行有:
储蓄银行是指专门办理居民储蓄,并以储蓄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的专业银行。储蓄银行的名称很多,如互助储蓄银行、储蓄放款协会、国民储蓄银行、信托储蓄银行、信贷协会等。
储蓄存款的金额虽比较零星分散,但存款期限比较长,流动性较小。由于储蓄存款余额较为稳定,因此主要用于长期信贷和长期投资,如发放抵押贷款,投资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及股票等。有些国家明文规定储蓄银行须投资于政府债券的比例。在过去,储蓄银行的业务活动受到诸多限制,如不能经营支票存款、不能经营一般工商贷款。但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储蓄银行的业务不断扩大。如 1982 年美国的加恩·圣吉曼法案就扩充了储蓄贷款协会 (S&L) 可投资的资产类型。
投资银行是专门经营长期投资业务的银行。投资银行虽称为“银行”,但并不能办理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也不同于信托公司或投资公司。投资银行的称法流行于美国和一些欧洲大陆国家,此外它还有许多名称,如英国称为商人银行、法国称为实业银行、日本称为证券公司。
投资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靠发行自己的股票和债券。投资银行不得吸收存款,在一些国家虽准许投资银行吸收存款,但也主要是吸收定期存款。此外投资银行也可从其它金融机构或其它融资渠道获取借款,但这并不构成其主要的资金来源。投资银行主要是作为证券发行公司和证券投资者的中介,其具体的业务主要有:
①承销证券的发行;
②经纪业务即以经纪人身份代理客户进行证券交易;
③自营业务,即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交易;
④收费的银行业务 (fee banking), 即从事并购顾问、证券经济研究和其它形式的金融咨询活动。此外,有些投资银行也兼营中长期贷款、黄金、外汇买卖及租赁业务等。
抵押银行是“不动产抵押银行”的简称,是指专门从事以土地、房屋和其它不动产为抵押办理长期贷款业务的银行。不动产银行有不同的名称,如法国的房地产信贷银行、美国的联邦住房放贷银行、德国的私人抵押银行和公营抵押银行。抵押银行有公营、私营和公私合营三种形式。抵押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发行不动产抵押证券募集。其长期贷款业务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以土地为抵押品的长期贷款,贷款的对象主要是土地所有者或农场主;
另一类是以城市不动产为抵押品的贷款,贷款的对象主要是房屋所有者或经营建筑的资本家。
由于不动产抵押品常因处理时不易出售,易造成资金占压,因而专门的抵押银行不多。因此,商业银行正大量涉足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而不少抵押银行也开始经营一般信贷业务。这种混业经营呈加强趋势。
农业银行是指专门经营农业信贷的专业银行。由于农业受自然条件影响大;农户分散,对资金需求数额小,期限长,利息负担能力有限;抵押品集中管理困难,大多数贷款者只凭个人信誉,故农业信贷风险大、期限长、收益低。一般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不愿经营农业信贷。为此,西方许多国家专门设立以支持和促进农业发展为主要职责的农业银行,以满足政策性融资需要。农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拨款、吸收存款、发行各种股票和债券。农业银行的贷款业务范围很广,几乎包括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一切资金需要。由于农业贷款风险大、期限长、收益低,大多数西方国家对农业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或税收优待。农业银行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名称,如美国的联邦土地银行、法国的农业信贷银行、德国的农业抵押银行、日本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等。
进出口银行是专门经营对外贸易信用的专门银行,一般为政府的金融机构,如日本的输出入银行、美国的进出口银行等。有些国家的进出口银行属半官方性质,如法国的对外贸易银行。由于进出口银行在经营原则、贷款利率等方面都带有浓厚的官方色彩,因而本质上是一种政策性银行。
进出口银行的主要业务是提供各种出口信贷。出口信贷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卖方信贷,即出口商所在地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信贷;另一种是买方信贷,即出口商所在地银行给国外进口商或进口商银行提供贷款,以购买本国设备。一个国家国际贸易的发展,常常是与进出口银行的支持是分不开的。
开发银行是专门为经济开发提供投资性贷款的专业银行。开发银行是一种重要的专业银行,可分为国际性、区域性和本国性三种。国际性开发银行由若干国家共同设立,其中最著名的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简称世界银行。区域性开发银行主要由所在地区的成员国共同出资设立,如泛美开发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本国性开发银行由国家在国内设立,为国内经济的开发和发展服务,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在国内发行的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