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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付息票据贴现是指卖方企业在销售商品后持买方企业交付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到贴现行申请办理贴现,由买卖双方按照贴现付息协议约定的比例向贴现行支付贴现利息后为卖方提供的票据融资业务。该业务除贴现时利息按照买卖双方贴现付息协议约定的比例向贴现行支付外,与一般的票据贴现业务处理完全一样。
票据贴现利息一般由贴现申请人(贸易的卖方)完全承担,而协议付息票据在贴现利息的承担上有桕当的灵活性,既可以是卖方又可以是买方,也可以双方共同承担。
与一般的票据相比,协议付息票据中贸易双方可以根据谈判力量以及各自的财务情况决定贴现利息的承担主体以及分担比例,从而达成双方最为满意的销售条款。
协议付息票据贴现又分为买方付息票据贴现和卖方付息票据贴现。买方付息票据贴现是指卖方(贴现申请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前为取得资金,在由买方贴付利息后,将票据转让给银行票据经营机构,是银行向卖方(贴现申请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反之则称为卖方付息票据贴现。
1.买方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3)业务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2.买方企业办理贴现业务所需资料
(1)卖方付息额度使用申请书;
(2)供应商清单;
(3)银行授信业务要求的其他材料。
3.卖方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2)买卖双方具有真实的合法的商品交易或债权债务关系;
(3)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4.卖方企业办理贴现业务所需材料
(1)贴现申请书;
(2)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3)对应的有关交易合同或协议、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等足以证明交易背景真实性的书面材料;
(4)相关财务报表;
(5)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
(6)商业汇票原件;
(7)业务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1)买方或卖方企业向银行提出授信申请。
(2)银行根据授信业务有关规定对买方或卖方企业实施授信(对买方企业实施授信的,在授信额度内为其承兑银行承兑汇票或贴现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对卖方企业实施授信的,在授信额度内贴现其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
(3)买、卖双方企业在业务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4)银行与买、卖双方企业签订《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协议》,买方授权银行将其承诺的票据贴现利息直接借记其存款账户,卖方承诺承担的贴现利息自票据贴现款中直接扣收,实付贴现资金贷记其存款账户。
(5)卖方持买方交付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办理贴现。
(6)银行按规定审查确认商业汇票和贸易背景真实性、合法性后,办理票据贴现。
(7)票据到期,银行向买方企业办理托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