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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工半读教育是指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及教育日历的以白天为主的教学时间内所实施的有偿性生产劳动和系统性学习相结合、交替间隔的教育。
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提出并加以实施,其对象一般以受完初等教育而又年满16岁的青少年为主。在类型上它包括农业、工业等方面的半工半读教育。它的实施机构是专设的半工半读学校,多与农场、企业相挂靠。它的主要特点:一是有偿性生产劳动和系统性学习相结合。它所包含的生产劳动与职业技术教育中的见习、实习相比,在此类教育中,生产劳动的时间占较大比例,而且生产劳动不仅是作为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途径,其勤工俭学所得收入用以补贴学生的教育费用及部分生活费用;系统性学习中对一般文化学习的要求和标准略低一些。二是生产劳动和系统性学习交替间隔,有的是上下午间隔,有的是天数间隔,有的是周数间隔等,与职业技术教育中的见习、实习在时间上相对集中有所不同。它的主要意义在当时不仅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的结合,而且是为了让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子女能有更多的人接受较多一点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