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医疗保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中,不向他人泄露能造成不良医疗后果的疾病有关信息的“信托行为”。
在临床工作中,医疗保密是医患之间真诚相处的起码要求,是保护性医疗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医德范畴的医疗保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为病人保密。即保守病人的隐私和秘密,如:未婚先孕流产、生理缺陷、个人家庭的不幸及按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况等。对此,医务人员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泄露,更不能当作笑料任意宣扬。否则,会损害病人的自尊心,造成不良后果。
(2)对病人保密。就是对一些患有预后不良疾病的病人(如某些癌症病人),采取隐瞒其病情的做法。否则,会给病人造成恶性刺激而促使其病情恶化,或者丧失治疗信心,造成不能挽回的损失。医务人员在对病人保密的同时,应把病人的病情及预后及时告诉病人家属及其单位领导。诊疗方案的确定应征得病人家属的同意,同时,应嘱咐患者家属及亲友防止间接地向病人泄露危重病情。
(3)为医院保密。对医院内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失误及医疗差错等情况要保守秘密,不要公布于病人之中。如医疗上有损害患者的事故,应向有关部门反映,不得任意宣传。值得指出的是,后两种保密,并不是对病人的不真诚,相反,是对病人的高度负责。保密原则能对患者起到保护性医疗作用,同时还能够取得病人的信任,获得良好的医疗信誉。
1.医疗人员及机构在医疗保密中的定位
保密是因为病人的自身拥有这份权利,是医务工作中的职责所在,是南双方的利益所支撑的。理想上的完全保密无法付诸与现实,但却可以通过医生与患者的协调合作达到这个水平。例如病人与心理分析医生之间可建立一种特殊关系,以期探寻关于个人丧失的意义,在此期间不容许其他人的介入,包括与心理医生的交谈行为和交淡内容都可以被视为保密范同。病人可以向治疗的意识坦露心扉,打开心门释放自己,而医生只需要向患者的这些行为和感情活动作出适当的科学解释。
2.医疗保密制度的完善
对于医疗保密制度,要加强病案保密制度的建设,并提高病案管理水平,完善病案管理立法,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达到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目的。加强病案管理人员专业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自觉保护患者隐私,恪守职业责任和法律责任政府应尽快建立专门的公民隐私权保护法,使公民可以依法维权。同时对全体医务人员实行轮岗值班制度,使得每个人都能够熟悉各岗位工资流程和岗位需要,对人员整体素质进行提升,加大医疗保密的管理质量,有效地避免隐私透露产生的纠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