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集团(Geographical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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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集团主要是指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以联合自强和经济利益为根本,通过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共同体和经济同盟这六种方式,实现区域内贸易自由化和加强与规范经济技术合作的政府“政策导向”联合。
区域集团程度差别很大,一般来说,分为五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从加强区内商品贸易自由化开始,逐步取消区内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促进相互自由贸易,建立自由贸易区;
第二个层次是关税同盟,关税同盟是完全废除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及数量限制等贸易壁垒,对外则实行共同的关税政策,对非成员国的贸易实行统一的保护性措施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形式;
第三个层次是共同市场,在区域内除了实行自由贸易外,还允许包括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第四个层次是经济联盟,经济联盟比共同市场更高一层,成员国之间通过相互调整所有的政策,实行统一的货币、财政、金融、社会、福利以及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第五个层次是完全的经济一体化,比经济联盟更高一层,成员国相互之间设立一个超国家的中央权力机构来调整和管理各成员国的社会、经济政策。这是最高级、最完整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形式。
在区域集团化组织的五种表现层次中,前两种形式主要涉及的是实现区域内国家间商品的自由流通问题,从第三种形式开始的后三种形式才涉及到实现生产要素在区域内国家间自由移动和国与国之间经济政策的协调问题。即从自由贸易区到完全经济一体化是一种逐步递进的过程,合作层次是不断升级的。
几十年来,区域集团发展层次迅速提高,内涵更加充实,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趋势。一是区域集团越来越多。当今世界有多少区域集团,根据不同的统计,得出了许多不同的结果。目前有三种统计得到许多人的认可:一是世界贸易组织根据1948年以来各国向贸总协定报告的区域经济协定的统计数:到1996年7月为止,世界上曾经出现过的区域集团有144个;二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到1996年7月为止,世界上尚有区域集团68个;三是日本贸易振兴会的统计,该会根据上述两类统计,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和已失效的或已被其他区域集团吸收的区域集团,再加上根据该会标准确定的区域集团,认为目前世界上总共有区域集团101个。二是区域集团的“区域性”越来越淡化,例如亚太经合组织地跨皿洲、大洋洲、北美洲和南美洲四大洲。三是每个国家和地区对区域集团越来越感兴趣,美国今后将组建“美洲自由贸易区”,欧盟将联合北美自由贸易区和南方共同市场共同组建“大西洋自由贸易区”,东盟还设想与中国、日本及韩国等东亚三大经济体共同建立“东亚共同市场”。
(1)北美自由贸易区
1992年底完全成立,制度框架是《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包括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没有常设管理机构,拥有人口9.7亿,国内生产总值达13.1万亿美元,主要宗旨是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
(2)欧洲经济共同体
欧洲经济共同体又称欧洲共同市场,简称欧共体。1957年3月25日欧洲煤钢共同体成员国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六国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签订《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通称《罗马条约》),1958年1月1日条约生效,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同时成立。总部都设在布鲁塞尔。1967年7月1日,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及1952年成立的煤钢共同体的主要机构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现有成员国:爱尔兰、比利时、丹麦、德国、法国、荷兰、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希腊、意大利和英国。
1989年1月,澳大利亚总理霍克访问韩国时提出“汉城倡议”,建议召开部长级会议,以讨论加强亚太经济合作问题。1989年11月6日,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正式成立,是一个比较自由的官方论坛,现有成员国21个:中国、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香港、印尼、日本、韩国、墨西哥、马来西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美国和越南;观察员为东盟(ASEAN)秘书处、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PECC)和南太论坛(SPF):重点合作领域是贸易投资自由化和经济技术合作等经济领域。
(4)阿拉伯国家联盟
阿拉伯国家的地区性组织,简称“阿盟”。1945年3月22日,埃及等7个阿拉伯国家的代表在开罗签订《阿拉伯联盟宪章》后正式成立。现有22个成员国:阿尔及利亚、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拉伯也门共和国、阿曼、埃及、巴勒斯坦国、巴林、吉布提、卡塔尔、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亚、毛里塔尼亚、摩洛哥、沙特阿拉伯、苏丹、索马里、突尼斯、叙利亚、也门民主人民共和国、伊拉克、约旦。
该组织宗旨是:加强各成员国的合作关系,协调彼此间的政治活动,捍卫阿拉伯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全面考虑阿拉伯国家的事务和利益,在经济、财政、交通、电讯、文化等方面进行密切合作。组织机构主要是三个层次:首脑会议是最高权力机构,商讨地区性重大问题;理事会:由全体成员国代表组成,协商一致的决策对所有成员国均有约束力,多数通过的决议只对投赞成票的成员国有约束力;秘书处: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出版《阿拉伯事务》月刊、《新闻公报》。
(5)东盟自由贸易区
1967年8月8日成立,拥有10个成员国,即:印尼、新加坡、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缅甸、越南、老挝和柬埔寨。宗旨虽是“提倡以平等及合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东南亚地区的经济成长、社会进步与文化发展”,1992年1月在新加坡举行了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等东盟六国参加的东盟贸易部长会议,会议签署了设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普惠关税方案协议》。
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强东盟地区作为单一生产单位的竞争优势;通过减少成员国之问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期待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生产率和竞争力;加强东盟区域一体化和促进盟区内贸易与投资,确定在未来9年内即在2002年前实现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
(6)西非经济共同体
西非经济共同体是西非法语国家的发展中国家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它的前身西非国家关税同盟是1959年成立的。1972年6月签订《巴马科条约》,1973年4月共同体正式成立;总部设在布基纳法索首都瓦加杜古一截止到1991年7月1日,成员国有象牙海岸(今科特迪瓦)、马里、毛里塔尼哑、尼日利亚、塞内加尔、布基纳法索,还有贝宁、几内亚、多哥为观察员。
该组织的宗旨是协调成员国的关税、外贸、工业、交通、能源、牧业、旅游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发展政策,促进成员国之间的工农业产品贸易,尽可能迅速地提高本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机构包括国家首脑会议、部长理事会、总秘书处、专家委员会、共同体基金和仲裁法院。
(7)安第斯集团
安第斯集团又称安第斯条约组织,是南美洲安第斯山地区发展中国家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一,1969年5月26日,玻利维亚、哥伦比亚、智利、厄瓜多尔和秘鲁五国在哥伦比亚卡塔赫纳签署《安第斯区域一体化协定》,1973年2月13日委内瑞拉加入。1976年10月智利宣布退出,至1991年7月1日成员国有: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和委内瑞拉。总部设在秘鲁首都利马
该组织的宗旨是促进成员国之间平衡和协调地发展,取消成员国之问的关税壁垒,组成共同市场,加速经济一体化进程。机构包括:卡塔赫纳协定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安第斯储备基金会、安第斯议会、安第斯法院、安第斯开发公司、经济和社会顾问委员会、外交部长理事会和总秘书处。
(8)南方共同市场
南方共同市场成立于1991年3月,现有成员国;巴西、阿根廷、巴拉圭、乌拉圭和伙伴国秘鲁、玻利维亚;该集团宗旨是实行自由贸易、削减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实行共同关税壁垒,加强在教育科技、环境、保护、移民、就业、劳务等领域加强合作,共同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该面积约1300万平方公里,人口2.7亿国内生产总值900多亿美元(1995);贸易量达190亿美元(1996)。
(9)中美洲自由贸易区
1992年5月签署了建立自由贸易区协议,成员国包括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和洪都拉斯。根据协议规定,从1993年1月1日起,逐步取消商品流通壁垒。1992年12月在巴拿马举行中美洲国家首脑会议时,与会各国总统一致同意进行经济一体化,以对付强大贸易集团的挑战。
(10)海湾共同市场
海湾共同市场1992年底宣布成立,成立了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包括: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巴林、卡塔尔、阿曼和阿联酋等6国。其宗旨是:保护本国利益和满足本国人民的需求,增强自身的竞争力,抵抗其他区域集团的挑战。该市场从1993年3、4月起,规定6国实行统一进口关税.取消相百问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保证进口货物在6国间可以自由流动。
(11)穆斯林共同市场
1992年11月在由伊朗、土耳其和巴基斯坦于1985年组建的“经济合作组织”的一次部长级会议上一致同意正式接纳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正式成立“穆斯林共同市场”;成员国包括伊朗、土耳其、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塞拜疆和阿富汗,哈萨克斯坦也将加入。该共同市场规定,成员国间将逐步降低关税,消除贸易壁垒,加强经济合作。
(12)黑海经济合作宣言
1992年6月,该地区土耳其等11个国家首脑在在伊斯坦布尔签署了《黑海经济合作宣占》,宣布黑海经济合作区正式成立;成员国包括:土耳其、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摩尔多瓦、白俄罗斯、格鲁吉亚、亚美尼亚等11个国家。参加国间将通过双边或多边合作逐步加强成员国之间经济合作,取消或削减不利于扩大贸易和投资的一切障碍,为商品、劳务和资金的自由流动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