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信用(credit against pledge of chatt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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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信用是指把动产当作贷款对象的信用。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资金的不同补偿和周转方式,可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前者在资金形态上表现为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和结算资金等,在生产中形成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和流通中的商品储备。
动产信用特点是,价值补偿上是一次性的,价值转移也是一次性的,在地理位置上具有可移性。动产信用在工商信贷管理中可视为流动资金贷款,为短期信用。
动产信用和动产具有内在联系:
①从动产的性质和动产信用特点看,动产的价值一次转移,随着销售而收回,它的周期同不动产相比要短得多。动产信用具有偿还的性质,因此,它也要求不断进行周转,贷款投放要求短期收回。
②以动产作为贷款对象的贷款实际上参与动产作为资金形态的循环。企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构成企业流动资金占用的组成部分,通过购买原材料,由贷款得到的货币资金转化为储备资金,继而又转化为生产资金、商品资本、再经过商品销售,取得销售收入又转化为货币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这个过程表明,贷款作为企业动产的组成部分,参与了动产在资金形态上的循环。动产信用的综合分析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的物质保证分析和动产信用归还情况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