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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资产是指那些包含在人、所有权、制度和物质能力中的知识、技巧、学习和经验的积累及组织能力。
创造性资产的定义最早是由邓宁在1992年提出来的,创造性资产是在自然资源的基础上,经过后天努力而创造出来的基于知识的资产,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来源。寻求创造性资产是中国企业对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动机之一,也是提升中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养全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所有的创造性资产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知识。以知识为基础的资源和资产的市场正日益变得开放,拥有这些资产的企业可以进行买卖。在追求提高竞争力的过程中,跨国公司对获取创造性资产,即主要的创造财富的资产和公司竞争力的关键源泉,赋予了特别重要的作用。跨国公司可以将对外直接投资(FDI)作为获取创造性资产和提高公司竞争力的主要手段。寻求创造性资产意味着必须以动态的观点来看待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不仅是利用优势的过程,而且也是构筑新的竞争优势的过程。
不同类型的创造性资产,具有不同的特征。区位特有的创造性资产属于纯公共产品!特别是那些与企业核心竞争力互补的非专用性创造性资产,如人力资源开发"创新系统和投资回收周期长的资本密集的公共基础设施,其特点是使用不具排他性"投资具有社会边际效益递增等特点,市场在提供这些创造性资产时是失效的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在许多行业中,自然资源和不熟练劳动力成本在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都在下降,企业内部创造价值的资产越来越依赖于创造性资产。如人力资本,各种知识的积累"技术能力"组织系统,甚至包括了政府的政策交通和通信基础设施
虽然个人和其他机构也可能拥有创造性资产,但是大多数创造性资产都属于商业企业,尤其是大型的跨国公司。也就是说,在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下,企业有权在它认为合适的国内任何地方和国外布局创造性资产。这些企业特有的创造性资产,特别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在法律制度完善的地区具有很强的排他性和独占性。
随着跨国公司投资活动日益频繁,创造性资产表现出很强的流动性,跨国公司或者通过向国外转移它们已经控制的创造性资产来获得利益,或者通过在国外进行投资以生成新的创造性资产,或者通过并购和联盟的形式来获得新的资产,以致于认为创造性资产的这种流动性可能会导致一个国家的比较优势最终由投资结构决定。
外部性主要指创造性资产的开发使用过程的溢出效应,知识的研究开发过程成本高,但是由于溢出效应,企业难以获得创造性资产投资的全部收效,只能获得次优收益,而其它企业通过直接投资使用知识资本的成本却很低。这也正是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到发达国家投资建立创造性资产寻求型研发中心的重要原因。
创造性资产难以模仿的原因在于知识的暗默性和复杂性。大多数的无形创造性资产都具有暗默性,可编码性差,导致创造性资产内容模糊,使用中难以觉察,复杂而又自成体系。因此一般很难在不同企业间进行复制和转移。
带来持续竞争优势的创造性资产是通过在一段时期里所选定时间路径的资产流量所积累起来的战略资产存量。
即使在企业内部或合作伙伴之间!转移创造性资产的成本也很高,作为创造性资产核心的知识在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中一直被视为公共产品。如约翰逊凯夫斯巴克利和卡森都认为知识可以以零边际成本进行转移,而创造知识的企业难以独占知识使用产生的收益,然而大量事实表明,知识转移是有成本的,而且成本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