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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交割是指证券交易所在买卖成交后与证券商清算交割的一种方式。
证券交易所在买卖成交后与证券商清算的一种方式,为了便于股票的交割,我国目前采取了股票集中保管库制度。其基本做法是:各证券商除将自有的股票扣除一部分留作自营业务所需外,将大部分集中寄存在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保管库内,入库集中保管的只限批准上市交易的股票。在股票集中保管制度实行时,股票的交割由证券交易所通过库存股票帐目划拨完成,即当各证券商在交割日办理各种股票的交割时,只需证券交易所清算部按“清算交割表”上的各种股票的应付数量在各自的库存股票的分户帐户上进行划转即可,也就是采取“动帐不动股票”的办法办理股票的交割。在集中保管制度实行时,若有证券商借故不参加集中保管,造成不能通过库存帐目划转完成交割时,该证券商必须承担送交或提领股票的全部事务。实行划拨交割,大大简化了股票的交割手续,在股票交接上节省了大量人力和物力,并增强了股票保管的安全性。为了使划拨交割顺利进行,我国的证券交易所还实行了清算帐户制度和清算交割准备金制度,在证券交易所活动的证券商必须在证券交易所所属的清算公司开设清算帐户,并在帐户中保持足够的余额,以便保证即日清算交割时划拨价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