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劈税率
分劈税率是指对分配股息的利润和未分配股息的留存利润采取不同的公司税率。一般说来,对分配股息的利润适用的公司税率要比留存利润适用的税率为低,因为前者还要承担股东的个人所得税。比如,奥地利曾经采用分劈税率制,公司留存的利润按52%的税率征税,对于分配股息的利润按26%的税率征税。德国自1994年起,居民公司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留存利润45%,已分配利润30%(原先分别为50%和36%)。当然,如果出于将利润留存在企业的目的,也可对分配股息的利润适用高税率。比如,加拿大对未分配的公司利润不征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