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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联络费是指因进口成套设备而派员出国联系商谈有关事宜所发生的费用核算。
在建设单位会计中,在“待摊投资”帐户下设置“出国联络费”明细帐户进行核算。收到主管部门发来的“转帐通知单”,通知办理进口设备的出国联络费转帐手续时,借(增)记“待摊投资——出国联络费”帐户,贷(增)记“基建拨款——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帐户。该费最终计入交付使用财产成本中。
在建设单位会计中,对出国联络费,1974年财政部在《关于进口成套设备项目财务拨款的几项规定》中,规定在“其他基建费用”科目核算。1978年颁发的《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简易会计制度》,规定在“其他基建投资”科目核算;1983年和1986年两次颁发的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均规定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