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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挂钩调整是指养老金上调幅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挂钩,从而大体确保养老金资金池的收支平衡。养老金是和自己的工资有关,每年七月调整一次,按照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个人缴纳8% 单位缴纳20%
从长期趋势看,尤其是从养老金即期支付与养老金即期收入必须大体平衡的原则考量,企退人员养老金上调从解决过低难题,到养老金上调幅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挂钩,从而大体确保养老金资金池的收支平衡,或早或晚都得迈出这一步。因此,2016年各省份6.5%的上调幅度,可视为我国实施企退人员养老金上调与经济发展水平直接挂钩新政策的元年。
选择从2016年开始施行“挂钩”尝试,还有一个原因。鉴于历史原因,社会养老制度在我国属于仓促起步,养老金总账户的积累有限,再加上养老金制度在国内施行的前20年间,养老金征缴因各种主客观原因,漏缴、少缴、欠缴、免缴的情形比较普遍,客观上进一步加大了我国企退人员养老金支付的现实压力。在原本就捉襟见肘的情况下,今年面临的新问题是,实体经济各行业普遍的“结构性不景气”,为了帮助企业减轻养老金缴纳负担,重振实体经济信心,各省份纷纷适度下调了养老金企业缴纳部分的比例。
这意味着,一方面,即期征缴的养老金总盘子有所压缩,另一方面,企退人员平均养老金虽经全国性“十一连调”,但总体仍然偏低。平衡这对看似不可调和但又必须加以有效调和的矛盾,只能采取折中的办法,即企退人员养老金由每年平均10%的上调,改为6.5%的上调幅度。应该说,从政府和社会的角度,这多少有点儿迫不得已。
总之,企退人员的养老金年均上调幅度,与上年度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挂钩,既是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的制度更改,亦系迫不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