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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免职是指有任免权的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和免职条件,通过法定程序和手续,免除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管理活动。免职包括程序性免职和单纯性免职两种:程序性免职是指委任或聘任在职公务员担任新职务之前或同时,免去其原来所担任的职务;单纯性免职是指免除其现任职务。[1]
(一)法定程序原则
公务员的任免必须依法定程序,任何违反法定程序的任免都是无效的任免。在公务员免职中,坚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手续进行,严格做到依法办事,以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任人唯亲、妒贤嫉能等流弊。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有关职务任免的规定,对任免形式、任免机关、任免范围、任免程序等规范以法规的形式加以确认。《公务员法》对任免又增加了关于领导人员任前公示与任职试用的规定。公务员的职务任免制度不仅对担任领导职务的要求办理任免手续,而且对于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也必须办理任免手续,不仅在晋升、降职时办理任免手续,在录用、调任、转任、转换、退休时也要办理任免手续。
(二)适时免职原则
公务员职务发生变化而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及时免去其原任职务。免去原职,是任用新职务的前提。如果不及时办理免职手续,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人员重叠,即某一职务同时有两人担任;二是职务重叠,即某个公务员同时具有两个职务。任免机关应全面了解、掌握免职的各种情形,当公务员转任、调任、退休、身体状况不佳等某一情形出现时,须及时依法办理免职手续,以免影响国家机关的有效运行。
公务员免职条件分为以下几类:
1.程序性免职的条件
(1)转任职位的。在其担任新的职位之前或同时,应免去其原任职位。(2)晋升或降低职务的,也需在其担任新职务之前或者同时免去其原任职务。(3)调出国家行政机关的,此类公务员也需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免去其所任职务。(4)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如公务员因为犯了错误被辞退,撤职、开除公职等,也都需要免职。
2.单纯性免职的条件
(1)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离职学习是指公务员离开所在单位的职务,失去原有工作身份,去参加学习。按照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离职者仍不回原来工作岗位,不采取措施会给原单位造成损失。因此,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要免去离职者的职务,为他人替补留下空缺,及时恢复本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因此,对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原单位必须免去离职者所任职务。(2)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公务员只有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才能胜任越来越复杂的业务工作。因此,如果公务员身体状况不佳,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就会给国家机关带来损失,所以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要免去其职务。(3)退休的。公务员工作到…,定年限,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主管机关不再留任的,根据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离开工作岗位时,主管公务员的人事部门也需对其免职。
此外,还需强调一点。为了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使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年龄形成梯度结构,对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任职最高年龄要有所限制,当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年龄超过其所任职务最高年限时,任免机关应免去其所担任的领导职务,任命为非领导职务或交流到其他机关去。
3.自行免职的条件
公务员如有下列条件之—时,其职务自行免除,但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由所在单位报任免机关备案即可:(1)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2)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3)被辞退的;(4)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5)死亡的。
除少数国家外,各国把公务员免职作为一种惩戒方式加以规定。我国公务员的免职作为一种职务管理形式,是不具有纪律惩戒性质的。公务员免职不是一种独立的任用形式,而是一种过渡性措施。免职是重新任命新职和退休的前提。公务员被免职后,应尽快办理免职手续。公务员因升、降、调、转、离职学习、养病被免职的,免职意味着公务员原任职务和相关待遇的停止,公务员被免职后,才能重新任新职。
(1)由所在单位、上级或其他机关提出拟免职的建议。
(2)对免职事由进行审核。
(3)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4)发布免职通知。
公务员的降职是指任免机关依法使公务员由较高的职位任较低的职位。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的降职是一种任用形式,不属于纪律惩戒范畴,这一点和免职是一样的。但降职是由于公务员不胜任现任职务而采取的任用方式,本人的职责、报酬和福利待遇都要降低,含有一定的警示、鞭策和负面激励的意义,免职则不具有这样的特点。
公务员的撤职是指任免机关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公务员实行的惩戒方式。撤职和免职形式上有相同之处。撤职和免职的公务员都不再担任原职务,不能行使原职权。不同之处是,撤职是一种较严厉的纪律惩戒,而免职不是。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14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免职:①晋升职务后需要免去原任职务的;②降低职务的;③转任的;④辞职或者调出机关的;⑤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⑥退休的;⑦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撤职和免职的法律后果也不一样,被撤职的公务员原来的级别和职务工资要降低,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免职则不然。
罢免是指权力机关依法撤销其选出的公务员的职务。罢免和免职不同:首先,罢免依据的是宪法和组织法,免职依据的是公务员法;其次,罢免权属于权力机关,而免职权属于行政机关;再次,罢免的对象是由权力机关选出的公务员,而免职的对象是公务员;最后,罢免具有一定的惩戒性质。
在现实生活中,对免职存在一些偏差,有人以为免职具有贬义色彩,把它当作是惩戒手段使用,混淆了免职和降职、撤职、罢免的区别,免职后,长期不给公务员任新职。还有人虽不把免职当惩戒手段,但是为某种需要随意免职,免职后长期不予公务员任新职。我国公务员实行规范化管理,除了法规特许离职学习超过一年和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超过一年以上的,不允许在公务员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序列外,还存在享受某职级待遇的不任职的公务员。必须依法免职,发挥免职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