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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宗群是指由若干个具有时间、地区、性质等共同特征的全宗组成的群体。
为了维护同一类型或专业系统的若干个全宗的不可分散性和保持文件材料在更大范围内的历史联系,便于开发利用,档案馆可以把同一时期或地区,在纵向或横向方面具有相同性质的立档单位形成的若干个全宗构成一个有机群体——全宗群。它不是一个固定的实体单位,仅仅是档案馆进行全宗排列是的一种组合方法和思想,以便于对档案的“分群管理”。因此,它的组织方法和方式比较灵活,或按一定的时间、地区,或按一定的系统、机关性质,或按其他方面的某种联系来组成。
全宗群的划分:以立档单位的存在时期、地区和职能性质为标准,根据馆藏的特点,按其横向或纵向的联系划分和组建全宗群。
由于全宗构成成分之间的关系具有多维的特点,全宗群的组合也有多种划分标准和形式,具有相对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在管理众多全宗的档案馆中,可根据全宗的某种或几种特征,如时间、地域、机关性质、部门系统或其他联系,组成不同的全宗群。例如××时期××地区政法系统全宗群、工交系统全宗群等等。按某种特征划分时,其标准的层次和全宗群范围等又有一定的伸缩性,可根据不同档案馆的馆藏成分、数量和管理需要选择全宗群的组成方法。如可将一定时期和地区的全宗分为党群和政府系统两个全宗群;也可将政府机关的全宗分为农林、工交等全宗群,或分为农业、林业、工业、交通运输等全宗群。
全宗群的组合方法及其时空范围,具有相对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全宗群不像全宗那样界线分明,由于全宗之间的关系具有多维和立体的特点,全宗群也有多种不同的划分标准和组合形式。
1、全宗群在档案管理中是一种指导原则,不是对档案具体进行整理、编目和统计的一个固定的实体单位。
2、全宗群和全宗编号、全宗在库房内的排列,有一定的相关性,但不存在固定的因果关系。
3、全宗群原则在档案收集、整理、鉴定工作的组织,档案目录、指南和档案资料的编辑,以及提供利用服务等许多方面,都有不同体现和要求。应注意在整体档案管理中全面发挥全宗群的组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