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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道德幸福指的是会计职业上的幸福概念,是会计人在履行会计义务过程中对自己追求的正当的物质和精神目标的逐步实现所感受到的一种心理上的愉悦体验。它能促使会计人艰苦奋斗,努力服务,在履行会计义务中充分发展和发挥自己的才德和力量,从而使自己达到一个更完美的人生境界。
由于会计道德幸福是会计人职业生涯中具有重要意义的需要、欲望、目的、理想得以实现的心理满足,故而会计人的职业幸福既是其人生目的的实现,又是其心理的体验。心理体验是主观的,人生目的的实现是客观的,因为会计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其目的、理想是否实现,必然要通过最后的客观事实的验证。
如一名会计人立志要成为一名本系统或本地区的优秀先进会计工作者,则必须通过较长时期的会计工作表现和会计工作业绩,经上级有关部门考察、甄别、评选,最后被实实在在地授予本系统或本地区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荣誉称号,这才能真正体验到理想实现的幸福。
因而会计道德幸福必然具有主客观双重性质。即会计道德幸福虽然是会计人主观上的心理体验,但又是一种不以会计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必须在其目标理想得以实现后才能达到的心理体验,实质上是会计人心理体验的主观形式和会计人目的理想实现的客观现实的高度统一。会计道德幸福的这一主客观双重性质决定了其结构的多层次性和过程与结果的互补性两个特征。
会计道德幸福结构的多层次性特征是指其是由从低到高的物质幸福、社会幸福和精神幸福等类型组成。
因为会计人的幸福是自己的主观体验,只要觉得自己的目的理想实现了,就是幸福的。但是体验到的幸福是一种什么样的幸福?却是客观存在的,取决于会计人需要、欲望和目的的层次性。人的基本动机和需要,按当代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的研究,可从低到高排列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自尊需要、自我实现需要五个层次,五个层次又可归结为低级的“物质主义动机”的物质需要即生理需要;中级的“社会性动机”的社会需要即安全、归属与爱和自尊的需要;高级的“超越性动机”的精神需要即自我实现需要。
因而会计人的幸福结构从低到高也可归结为物质幸福即会计人的物质利益、生理需要的满足;社会幸福即会计人社会性的安全、自由、爱和归属的情感以及自尊和受人尊敬的需要的满足;精神幸福即会计人发挥自身潜力和才能达到自我本性力量圆满实现的需要的满足。这种由低级到高级的包括会计人在内一切个人的人生需要和目的的实现所构成的幸福结构的层次性,是人类有别于动物的根本之处。正如马斯洛指出的:“高级需要是一种在种系上或进化上发展较迟的产物。我们和一切生物共同具有食物的需要,也许与高级类人猿共有爱的需要。而自我实现的需要(至少须借助创造力)是人类独有的。越是高级的需要,就越为人类所持有。高级需要是较迟的个体发育的产物”。
会计道德幸福的过程幸福与结果幸福互补的特征是指其是追求幸福过程中的多次小幸福与最后结果幸福的统一。因为会计道德幸福是会计人职业生涯中具有重要意义的目的理想实现的心理满足,必须不断努力奋斗,经过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才能得到。比如一位学历不高的会计人,经过数十年的刻苦自学和岗位工作实践,最后通过专业和外语考试以及实际业务能力考核,荣获高级会计师职称,这是这位会计人数十年为之奋斗的结果,是结果幸福。
但在这数十年的奋斗过程中,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都有较小的奋斗目标:如自学完一门基础课或专业课课程,取得外语每次升级考试的成功,作出工作上每一项业绩,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职称的逐步获得等等。这些较小目标实现之时,都会有一种较小幸福的体验,这种体验就是过程幸福。
显然会计人的这种结果幸福较过程幸福强大,但却是一次性的,时间较为短暂。而过程幸福虽较结果幸福弱小,但却是多次性的,时间较为长久。因此,会计人的职业幸福是过程幸福和结果幸福的有机结合,没有前者就无法得到后者,没有后者,前者也就没有最终的意义。两者互补互成,是会计人职业幸福的基本内容。
正因为会计道德幸福是会计人心理体验的主观形式和会计人目的理想实现的客观现实的高度统一,是由从低到高的物质幸福、社会幸福和精神幸福所组成,是过程幸福和结果幸福的统一体,因而会计道德幸福的内容要求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应将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个人幸福同整体幸福结合起来。会计人作为从事会计职业工作的社会个体,首先必须要有一定的衣食住行的基本物质条件才能生存发展和从事职业工作,即物质幸福是胜任会计工作和努力实现职业目标、理想的基础。但会计人的幸福不能仅仅停留在物质生活幸福的低级水平上,高级的健康的精神生活如专业技术职称的晋升、工作业绩的提升甚至专业学术上的著述创作等方面的幸福,更是会计人孜孜不倦为之终生奋斗的目标与理想。故而两者的有机统一,才是会计人的真正幸福。另外,作为会计人个人职业上的幸福,只有同本会计工作机构的全体会计人员和本单位的全体员工甚至全体人民的共同幸福结合起来,只有在会计工作机构、单位甚至全体人民的整体幸福得到实现和不断增长后,作为社会成员的会计人的个人幸福才有可靠的保障,才能得以真正实现。
第二,应将职业幸福的追求与客观条件及努力奋斗结合起来。会计人的职业幸福从根本上来说是会计人追求的目的理想实现的一种客观现实状况,而不是会计人的纯主观意愿或虚无缥缈的幻觉。故而会计人对职业幸福的追求,一方面必须与客观实际情况包括客观的社会环境条件和自身的素质条件相符。比如一位会计人想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专业学术上的著书立说来追求自我实现的最大精神幸福,不能说其选择和追求是不应该的,关键要看社会环境条件允许与否,如在特殊时期,这种选择追求不仅不允许,还会受到走“白专道路”的批判;进而审视与其本人的才德条件相符与否,如果其文化知识和会计学养有限,做做具体会计工作还可以,写个单位的经济活动分析报告都勉为其难,而且对物质利益相当看重,热衷应酬交际,坐不得冷板凳,那么这种著书立说的选择追求是不可能实现的。另一方面还必须通过吃苦耐劳、努力奋斗才能实现。如一位会计人,自身的素质条件较好,环境条件也允许,又有著书立说追求精神幸福的愿望,但却无持之以恒的毅力,缺乏终身学习、不断吸收新知识的决心和辛勤付出、锲而不舍的拼搏精神,著书立说也难以成功。
第三,应将享受幸福和劳动创造幸福结合起来。会计人的职业幸福对会计人来说既是物质、社会和精神需要的实现与满足,也是生理与心理上的享受。但这种满足和享受的前提乃是会计人在职业岗位上的辛勤劳动和创造奋斗。因为没有劳动和创造,就不可能有物质生活、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成果,会计人也就享受不到物质、社会和精神生活的幸福。因而劳动创造是幸福的前提,幸福是劳动创造的结果。另外,会计人在会计职业岗位上的劳动创造本身也就是幸福。因为会计人在不断实现职业目标理想的劳动创造过程中,就使自己的才德和力量得到了充分发展和发挥,并逐渐达到了自我完善、自我成就和自我实现,同时也在逐渐享受着这一劳动创造过程的幸福。因此,会计道德的幸福不仅蕴含着会计人的幸福享受,还蕴含着会计人的劳动创造,是会计人的劳动创造和享受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