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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是指在会计机构内部按照会计工作的内容和会计人员的配备情况,将会计机构的工作划分为若干个岗位,并按岗位规定职责进行考核的责任制度。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3.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与一般的岗位责任制相比,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性:一是业务性;二是政策性;三是相互制约性。由会计工作的特性所决定,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必须遵循如下原则: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财政部2001年6月22日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针对新时期会计工作的新特点,在内部会计控制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必须贯彻落实到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中。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的特权。要求会计人员认清分工与分权的道理,更新理念,变被动为主动,自觉贯彻落实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会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涉及到业务和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综合、稽核检查等职务。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应当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合理设置会计岗位,既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又避免人浮于事;既有利于会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又避免权责不分、互相推委的现象。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尤其在当今,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新的会计政策不断出台,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内容也应根据新的会计规范和规定而不断修订和完善。
材料等物资的请购、采购、验收和结算工作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不得由一人包办;实行钱、帐、物分管;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核算岗位人员不得兼管出纳工作的现金收付、有价证券的保管等专项工作。
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运行环境的设置,分配每个网络用户的工作,负责系统的安全与保密,不得兼任其他帐务处理工作。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印鉴由财务负责人保管,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人代管;银行印鉴私章必须由持有人自行保管。
建立单位劳资部门、工资输入人员、工资核算人员、财务负责人等多环节的监督体制。
票据由出纳人员妥善保管,实行重要空白票据的领购、使用登记制,严密手续,防患于未然。
收据管理建立“票章分管”、领用登记和年内定期检查、回收,前帐不收,新本不领制度。收据管理人员不得直接对外开具收据。
建立稽核制度。稽核制度是指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对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的制度,包括事前审核和事后复核。稽核人员应该是具备政治思想好、业务水平高、敢于坚持原则和事业心强等条件的会计人员担任,不能随意指派。在制定科室负责人的岗位职责时,应充分赋予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的稽核职能。
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做到制度化、条理化、科学化。按照“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的原则,做好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明确会计档案的交接手续,严格会计档案调阅登记制度和借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