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共创(co-cre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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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共创是指21世纪初管理大师Prahalad et al 提出的企业未来的竞争将依赖于一种新的价值创造方法——以个体为中心,由消费者与企业共同创造价值的理论。传统的价值创造观点认为,价值是由企业创造通过交换传递给大众消费者,消费者不是价值的创造者,而是价值的使用者或消费者。随着环境的变化,消费者的角色发生了很大转变,消费者不再是消极的购买者,而己经转变为积极的参与者。消费者积极参与企业的研发、设计和生产,以及在消费领域贡献自己的知识技能创造更好的消费体验,这些都说明价值不仅仅来源于生产者,而是建立在消费者参与的基础上,即来源于消费者与企业或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共同创造,且价值最终是由消费者来决定的。
价值共创对企业和消费者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让顾客参与价值共创,帮助企业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发现市场机会、发明新产品、改进现有产品、提高品牌知名度、提升品牌价值等,这些构建了企业区别于其他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消费者通过参与价值共创,可以获得自己满意的产品,获得成就感、荣誉感或奖励,通过整个价值共创的交互获得独特的体验等;消费者的这些收获又进一步对企业产生影响,如提高顾客的满意度、忠诚度、购买意愿等。
主要可以分为生产领域的价值共创和消费领域的价值共创。
1、生产领域的价值共创
生产领域的价值共创既可以体现在制造业上,也可以体现在服务业上,且其研究主要集中在顾客参与理论的研究中,消费者作为生产者参与生产过程。
顾客参与制造业的生产,实现与企业价值共创,该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顾客参与新产品开发的研究中。通过让顾客参与企业的设计和研发活动,不但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而且能够开发出合适的产品,制造出让顾客满意的产品。
服务共同创造是顾客与服务提供商的互动和适应过程,在服务业中,顾客可以被视为兼职员工,实现企业和消费者的双方共赢。服务业价值共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顾客参与新服务开发、顾客参与服务创新、顾客参与自助服务技术等方面。
2、消费领域的价值共创
消费领域的价值共创作为一种新的价值创造形式,共同创造的是体验价值,是真正的价值共创,价值的创造由消费者主导和决定。该领域价值共创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消费者单独创造价值
消费者单独创造价值指消费者在自己的消费过程中使用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创造价值,价值由消费者单独创造,企业不参与消费者的消费过程。根据企业是否参与顾客的日常消费过程,将服务逻辑分为全面服务逻辑和自我服务逻辑。全面服务是指企业通过为消费者提供信息、技术、技能等方面的支持来主动参与消费者的消费过程,进而试图影响消费者的偏好;自我服务是指企业只是为消费者提供其价值主张,并不参与消费者的消费过程,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使用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这种价值主张来创造自己的价值,即消费者单独创造价值。从消费者单独创造价值及自我服务的概念中,感觉价值创造是消费者的单边行为,企业并没有在价值创造中有所贡献,但是消费者创造价值是要通过在消费过程中使用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才能获得价值,也就是说这种价值的获取是建立在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之上,因此,实质上价值还是由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创造的。
(2)消费者与企业互动共同创造价值
消费者与企业互动创造价值是共创价值理论的主要观点,企业的目标不是为顾客创造价值,而是动员顾客从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中创造自己的价值。与消费者接触比较多的重要人员(如上门服务员、推销员以及维修员等),不但可以提供满足消费者需要的产品或服务,而且通过他们与消费者之间真诚和信任的互动可以给顾客带来更好的体验。
(3)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互动共创价值
消费者之间的互动是消费者的重要服务体验,这种体验会影响消费者对企业的满意和忠诚。社区中创建价值的四类方式,即社会网络的构建、印象管理、社群义工和品牌使用,它们直接来源于消费者的贡献,并完全发生在消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