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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人事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
1、按横向行业结构分,例如部队人员编制标准、学院(师生)人员标准、企业管理人员编制标准等。
2、按综合程度分,单项人员编制标准(以单台设备、单个岗位、单项工作群体为对象制定的定员标准)和综合定员标准(选择某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能够综合反映一单位劳动效率的综合指标来制定人员定员标准。
3、按微观组织结构分,企业人员编制、部门人员编制和小组人员编制三级。
以战略为导向
强调岗位与组织和流程的有机衔接。以企业的战略为导向、与提升流程的速度与效率相配合。
以现状为基础
强调岗位对未来的适应。一方面必须以岗位的现实状况为基础,充分考虑岗位价值发挥的基础条件,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组织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组织变革与流程再造、工作方式转变等一系列变化对职位的影响和要求。
以工作为中心
强调人与工作的有机融合。充分考虑任职者的职业素质与个人特点;体现职位对人的适应,处理好岗位与人的之间矛盾,实现人与职位的动态协调与有机融合。
以分析为手段
强调对岗位价值链的系统思考。不仅是对职责、任务、业绩标准、任职资格等要素的简单罗列,而是要在分析的基础上对岗位价值链上每个环节应发挥的作用的系统思考。包括该岗位对组织的贡献,与其他岗位之间的内在关系,在流程中的位置与角色,其内在各要素的互动与制约关系等。
1、正向定编
即先确定企业的定编人数,再分解为部门定编,然后落实各小组定编人员具体数量。
2、逆向定编
先进行小组人员定编,再进行部门人员汇总,最后得到企业人员定编总数。
3、综合定编
一般先确定生产人员定编数量,再确定管理人员及非生产人员与生产人员的比例,最后确定非生产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定编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