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Second-hand land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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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是指那些把自己在房东那儿租到的房子部分或全部转租出去的人。由此也引申出“三房东”、“四房东”……有些人是将自己空余的房间转租出去而成为二房东,有些人是为了赚取中间的房租差价而成为二房东。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房屋出租人为房东,承租人为房客。房客将房屋以高于原租金的租金转嫁他人,称为“二房东”。
“二房东”设下的转租骗局,通常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是“二房东”要求新房客一次性支付长期房租后,突然卷款潜逃。
第二种是“二房东”已超出合同约定租期,在房东已经催房租或还没有找上门前,赶紧将房屋租给房客,然后带着收到的租金逃跑。
第三种则是“二房东”将房子高价转租给房客,并且收取多月房租后离开,从中骗取差价。
上述“二房东”的转租骗局对于房东和新房客都造成了伤害。一些房东粗心疏忽,没有将租房者的身份、姓名、工作单位等情况了解清楚,就把房子租了出去,结果被“二房东”偷偷转租后,不仅经济上有损失,还成了“诈骗帮凶”。而新房客没有了解出租人的身份真伪,有时冲着房子环境设施好或价格便宜就不假思索租下来,结果省了小钱亏了大钱,而且如果房主坚持要他搬走,那么由于转租合同无法律效力,房客大多是无可奈何的。
对于租房者而言,在租房时当然不愿意遇到“二房东”,生怕一个不小心会上当受骗,可是就目前北京房屋租赁市场而言,“二房东”的存在已属普遍现象。特别是对于刚刚走出校园的毕业生和初人社会工作的年青人来说,毫无租房经验的他们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会不知如何应对。
第一,租房者在约见“二房东”看房时,可以“察言观色”,通过言语交流,看其性格、爱好等方面是否与自己相近,是不是最佳的合租伙伴,也好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租房者可以要求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主”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因为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否则,就会对租房者产生较大风险。
第三,“二房东”如果将租赁屋转租,必须要经过“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诺,否则是无效的。如果是部分转租,则要看“原房主”和“二房东”的租约,是否有限制转租的条款。如果没有限制,那么,租房者便可与“二房东”签约。
第四,租房者与“二房东”私下签订协议时;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如:房屋租赁期限是半年或1年;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二还是押一付三等;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费用等如何分摊。将这些条款详细写清楚之后作为合同附件收好,日后一旦发生纠纷时也能免去些许风险。同时,承租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虽然,目前市场上“二房东”卷款逃跑、租客被赶出租住房屋等恶性事件屡见不鲜,不过,“二房东”中却也不乏为了减轻自身负担而征求合租伙伴的,在合租的过程中建立较为深厚的友谊也是不无可能的。因此,租房者即便在寻找合租房的过程中遭遇到“二房东”,也不要感到恐慌,通过上述四点验证“二房东”是否可信,也能降低许多风险。当然,对于租房者来讲,如果“二房东”恶意欺骗,则可以通过相应法律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