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China CO-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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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又称“供销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国务院领导,行政级别为正部级。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内设机构14个,监事会内设机构1个,有11家出资企业、16个直属事业单位和15家主管社团。也是国际合作社联盟(International Co-operative Alliance,缩写ICA)的成员。
1954年7月,召开了中华全国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修改了社章,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供销合作社系统。从新中国成立到1957年,供销合作社在全国得到迅速发展,形成了一个上下连接、纵横交错的全国性流通网络,不仅成为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组织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而且成为联结城乡、联系工农、沟通政府与农民的桥梁和纽带,对恢复国民经济、稳定物价、保障供给、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时期,是供销合作社发展的黄金时期。
1958年以后,供销合作社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时期,与国营商业两次合并,后又两次分开。
1982年,在机构改革中,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三次与商业部合并,但保留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牌子,设立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保留了省以下供销合作社的独立组织系统。这一时期,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在改革开放的宏观环境中,供销合作社在加强为农服务、改进经营方式、提高综合实力和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供销合作社事业得到较大发展,为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
1995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农村改革的要求,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出发,在总结供销合作社过去改革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宗旨、地位和作用,并决定恢复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了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建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5〕39号)的规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
2.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3.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4.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5.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6.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
7.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自1995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恢复成立以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1995年中央5号文件、1999年国务院5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和2009年国务院40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坚持改革的市场取向,坚持为农服务的发展方向,提出并认真实施“四项改造”(即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造基层社,以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以实现社企分开、开放办社改造联合社,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使供销合作社克服了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种种弊端,扭转了连年亏损的不利局面,重现了生机和活力。
供销合作社已进入联合发展的新阶段,基本形成了符合合作制理念和市场经济取向的供销合作社新体制和新机制,经济运行质量持续提高,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网络建设稳步推进,城市供销合作社辐射带动功能日益增强,为农服务成效突出,联合社自身建设明显加强。
供销合作社作为国内零售网点最密集、且在一定程度上具垄断特性的系统,是计划经济到目前为止仅剩的产物之一。随着“三农”经济的发展,广袤农村地区的商业零售市场开始培育起来,农村地区潜在的消费需求也是各大零售业巨头觊觎的目标,鉴于供销社定位村镇市场的独特之处,其前景依然被看好。
2014年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国务院批准同意供销合作总社在河北、浙江、山东、广东4省开展试点。试点将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完善体制机制。通过健全基层组织,激发内在活力,进一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促进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努力将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提供“保姆式”“菜单式”服务。
此外,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14年计划完成100家大型骨干批发市场的现代化改造,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检测、包装加工及标准化集配功能,提升市场运营管理水平。鼓励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构建产销一体化流通链条,开展冷藏储存、物流配送、终端直销网点建设。推进城市零售终端建设,逐步把供销合作社网点延伸到城市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