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贷款
个人委托贷款(Individual Entrust Loans)
个人委托贷款是委托人以其可以自主支配的资金,委托银行按其所指定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个人委托贷款的委托人可以是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个人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办理个人委托贷款,银行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只受委托人的委托承担贷款的发放、管理和回收等贷款操作和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收取手续费。
- 业务范围广:委托人可以是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 还款方式多:银行可提供多种还款方式供委托人选择;
- 手续简便,服务周到:委托贷款的办理手续简单,银行不仅为委托人提供贷款发放、管理和回收等服务,还为借款人提供账务查询等咨询服务。
- 委托人应具备的条件:委托人是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将委托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存入,委托贷款额不能超过委托人存入银行的委托贷款资金额。
- 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个人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借款人必须在银行开立个人账户,贷款单笔贷款不低于5万元。委托贷款通过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发放和偿还。
- 委托人申请;
- 银行受理、审批;
- 银行与委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 委托人提交放款通知,指明发放对象;
- 银行对委托事项进行验核;
- 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 委托贷款发放;
- 贷款的归还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