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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型社会是指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形态,具体是指在涵盖城市、城市群以及农村、城乡结合地等不同生态系统的空间尺度内,在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的各个领域,努力做到各种资源的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做到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模式。
2005年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议》,首次提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此后,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报告继续提出,要“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各个单位、每个家庭”。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十分重视两型社会建设。
1.资源节约型社会
资源节约型社会主要是针对现代社会严重资源浪费与流失现状提出的,在保证人民生活水平不变、资源安全前提下,在资源开发利用、流通和消费等环节上,通过创新科学技术,完善经济、政治、法律等管理手法提高资源利用率与单位产值,以最低资源消耗换取最低污染物和废弃物排放、最大经济与社会综合效益的社会体系,使构建和谐社会、社会可持续发展成为可能。
对“资源”的理解,不能局限在现有被认知的自然资源以及社会资源上,还包括人类目前科技水平所无法发现与利用的,通过循环经济与科技创新实现废物再利用。这里的“节约”是指通过树立全体人民节约意识、运用先进技术转变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社会财富生产、消费、废弃物处理以及积累全过程对资源和能源需求量的减少与节约。
2.环境友好型社会
环境友好型社会是针对现代社会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作用与影响,已远超过自然生态环境所能承受范围、打破自然生态平衡,对其造成严重损害这一现状而提出的新型社会发展模式,具体是指在坚持遵循自然与社会发展规律前提下,以先进理念和科学技术为指导,从事社会生产与生活各项活动,形成人与自然、社会环境良性互动、和谐发展模式,使得良好的社会环境反作用于自然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先进社会体系。“环境”既指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又指人类参与社会群体之间生产、生活、消费等社会活动所需环境。
由此可见,资源节约型社会是环境友好型社会得以构建与实现的前提基础与有机组成部分,共同影响与作用于两型社会建设。构建两型社会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与人民共同参与,在正确认识两型社会基础上,不断创新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