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核准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的专用仓库。根据国际上通行的保税制度要求,进境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可暂时免纳进口税款,免领进口许可证件(能制造化学武器的和易制毒化学品除外),在海关规定的存储期内复运出境或办理正式进口手续。
保税仓库中专门用来存储具有特定用途或特殊种类商品的称为专用型保税仓库。专用型保税仓库是公用型和自用型下面一种专业性较强的仓库类型。专用型保税仓库既可以是公用型的,也可以是自用型的。
专用型保税仓库包括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专用型保税仓库。
1、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是指符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仓储规定的,专门提供石油、成品油或者其它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保税仓储服务的保税仓库。
2、备料保税仓库,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存储为加工复出口产品所进口的原材料、设备及其零部件的保税仓库,所存保税货物仅限于供应本企业。
3、寄售维修保税仓库,是指专门存储为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零配件的保税仓库。
专用型保税仓库专业性强,行业特征明显,海关对经营此类特殊仓库的要求也比较高。
《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关规定》第8条(五)项规定:“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如经营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的,仓储容积不能低于5000立方米,而且必须符合消防、环保、质检、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如取得经贸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消防部门颁布发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等,申请向国际航行船舶、航空器、国际远洋渔船提供免税燃油服务的,还须取得《对外供油经营许可证》。另外,北太平洋鱿鱼钓生产渔船使用保税燃料油时须向海关出具《农业部远洋渔业项目审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