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继续占有
不继续占有是指占有人对物的占有时间上有间断,是占有人在占有期间曾失去一段时间的占有。
继续占有和不继续占有这是以占有的时间是否间断为标准进行的划分。继续占有是指占有人对物不间断的占有。不继续占有是指占有曾经中断,而后又恢复对同一物的占有。
将占有区分为继续占有和不继续占有的意义主要在于:在承认取得时效作为一种物权取得方式的国家或者地区,取得时效期间的经过以继续占有为必要。
- ↑ 郭明瑞著.物权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12.
- ↑ 江平主编.中国物权法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