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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社会责任指数是以上证公司治理板块中在社会责任的履行方面表现良好的公司股票作为样本股编制而成的指数。
推出上证社会责任指数的目的是鼓励和促进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为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标的指数,促进社会责任投资的发展。
上证社会责任指数以2009 年6 月30 日为基日,以该日所有股票样本的调整市值为基期,基点为1000 点。
(一)样本空间:上证公司治理板块中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A 股公司股票构成样本空间。
(二)选样:首先,将样本空间中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排名在沪市A 股(非ST、*ST 股)后20%的股票剔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 年5 月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每股社会贡献值的定义,对剩下的股票估算每股社会贡献值,根据每股社会贡献值的排名,选取排名最高的前100 位作为上证社会责任指数的样本股。
最近一年发生明显违背其社会责任事件的公司股票原则上不能成为上证社会责任指数样本股。
指数的修正
当样本股名单发生变化或样本股的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股价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维护指数的连续性。
指数的权数及计算公式
指数的权数及计算公式上证成份指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以样本股的调整股本数为权数。
报告期指数 = 报告期成份股的调整市值/基日成份股的调整市值×1000
其中,调整市值=Σ(市价×调整股本数),基日成份股的调整市值亦称为除数,调整股本数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对成份股股本进行调整。根据国际惯例和专家委员会意见,上证成份指数的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比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总股本)为7%,低于10%,则采用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通比例为35%,落在区间(30,40]内,对应的加权比例为40%,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流通比例(%) | ≦10 | (10,20] | (20,30] | (30,40] | (40,50] | (50,60] | (60,70] | (70,80] | >80 |
加权比例(%) | 流通比例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80 | 100 |
历史走势
定期调整[1]
每年五到六月份,上证公司治理板块进行重新评选,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重新评选结果于7 月初对上证社会责任指数进行调整。
每次样本调整比例一般不超过10%,除非从样本空间中被调出的原样本股票超过10%。
临时调整
当上证社会责任指数样本股由于不符合上证公司治理板块申报条件而临时被从上证公司治理板块中剔除,上证社会责任指数也将随之予以剔除。
当上证社会责任指数样本股在指数运行期间发生违背其社会责任的特殊事件时,将尽快从上证社会责任指数中剔除。
当上证社会责任指数发生临时调整时,如果有样本被剔除,在下一次定期调整前,将不再增加新的股票来替代被剔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