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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清算是指在三级清算模式中,由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机构同异地资金集中清算中心(异地清算代理机构)办理的证券清算。
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例,每一营业日交易市场闭市后,中央公司根据成交数据按每日资金集中清算(由中央公司指定某一结算会员)分别编制“资金结算汇总一览表”及“清算交割表”,传给各地结算会员及证券商,各地结算会员根据“资金结算汇总一览表”中记载的收付净额通过当地人民银行营业部或结算会员内部足额办理资金划转,然后地区差额在次日通过全国电子联行系统同中央公司足额办理交割,若应付净额则由结算会员汇划中央公司,反之则由中央公司汇划各地结算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