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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储备也称第一线储备,是指流动性强、随时可以变现使用的资产,主要用于一国经常性和临时性对外支付的需要,包括现金、活期存款、短期存款、短期债券、商业票据等。
1、黄金。
是比较理想的国际流通资金,它是保证一国国际清偿能力的重要储备。各国都希望多掌握黄金储备。美国虽积极主张黄金非货币化,但其黄金储备却居世界首位,1985年8月底为8169吨。其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官方黄金储备近年来基本保持不变。世界各国普遍重视黄金储备,但黄金的供应受矿藏和开采等条件的限制,不能充分满足全世界日益增长的需要。每年新产黄金还有相当部分成为私人贮藏和工业用金,并不能全部进人各国官方储备。各国官方储备的黄金甚至有逐渐减少的趋势,1960年世界各国(不包括前苏联、东欧各国和中国)黄金储备总数为35868.56吨,1985年底减为29512吨(包括中国、罗马尼亚和匈牙利的数字)。世界各国黄金的分配也很不平衡,并经常发生变化。
2、自由兑换货币。
作为国际储备资产的作用日益增大。美元、英镑、联邦德国马克等自由兑换货币,现已成为国际储备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同盟国家在19科年7月召开的布雷顿森林会议上通过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条款》,赋予美元等同于黄金的地位。从建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到50年代末,黄金和美元是主要国际储备资产。1958年底起,英、法、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瑞典、娜威、丹麦、奥地利、爱尔兰等国实行有限度的货币自由兑换(即只对非居民实行自由兑换)。1960年日本也实行部分自由兑换,联邦德国则宣布实行全部自由兑换。因此从50年代末期开始,西欧各国的货币如英镑、联邦德国马克等也逐步成为各国维持国际清偿能力而储备的货币。
3、特别提款权。
60年代以来,美元和英镑连续爆发危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各成员国纷纷酝酿改革国际货币制度。美、英和西欧6国经过反复磋商,最后达成协议,同愈创设特别提款权。1969年9月28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1944年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条欲》作了第一次修改,增加了关于创设特别提教权的条款,从此特别提款权也成为国际储备资产的组成部分。特别提款权不是现实的货币,只是一种计算单位,它是国际货币墓金组织分配给成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为区别于原来按成员国缴纳的份额而享有的提软权利,命名为特别提款权。它是成员国在基金组织“特别提款账户”上的一种殊面资产,成员国可以凭此向基金组织提用资金。因此,特别提欲权有可以与基金组织成员国按份倾提用资金的权利,是资金组织利用成员国擞人的基金解决成员国的资金困难,特别提款权并没有结人的共同资金,提款权属于成员国,可以使用这种权利从其他国家得到外汇,两者相比,都属于提供信用的性质,但方式不同,特别提救权是成员国支配自由兑换货币的权力。因此,对成员国来说,特别提款权确是国际储备资产的一个补充。1971年美元正式贬值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过多次讨论,一致同意以后不仅把特别提款权作为国际储备资产的补充,而且要逐步使它成为主要国际储备资产,取代美元和黄金的地位。1980年3月13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宣布,准许成员国把特别提款权用于姗予。凡参加“特别提教权部”的成员国与另一参加国达成协议后,可以将特别提软权蹭与另一参加国,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特别提款权作为国际储备资产的地位。1950年以后两年中,基金组织已准许各参加国之间通过协议,把特别提款权用于互惠信贷,远期交易、放款、清偿金融债务以及为金融债务提供担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