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理论》(Theo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西方经济学界第一本用“创新”理论来解释和阐述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的专著
《经济发展理论》一书是约瑟夫·熊彼特早期成名之作。熊彼特在这本著作里首先提出的“创新理论”,当时曾轰动西方经济学界,并且一直享有盛名。此书最先以德文发表于1912年,修订再版于1926年,越数年又重印了德文第三版。 1934年,以德文修订本为依据的英译本,由美国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被列为(哈佛经济丛书)第46卷。现在的中译本,据此英译本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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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彼特写这部著作的年代,正是资本主义工业迅速发展,国民生产总值持续增长,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向垄断过渡的时期。该书从各个不同的侧面,概括了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主要经济现象,在描述历史发展过程的同时,作了开创性的深刻论述,将历史叙述和理论论证融为一体,体现了熊彼特卓越的文体风格。他在这本著作里首先提出的“创新理论”,当时曾轰动西方经济学界,为其赢得了广泛而持久的声誉。
熊彼特的《经济发展理论》以 “对于利润、资本、信贷、利息和经济周期的考察”作为副标题,涉猎范围可谓极其广泛。但是书中最具特色和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所提出的“创新理论”。
全书共分为六章。
第一、第二两章最为重要,从静止状态的“循环流转”到经济发展的根本现象,特别是第二章 ,对经济发展,包括从“企业家”的特点和功能、 “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创新”的涵义和作用,直到资本主义的产生,熊彼特都作了开创性的精辟的论述,既是理论上的探讨,也是历史发展过程的概述。
第三、 四、五各章则进一步分别阐述了信贷与资本,企业家利润,以及资本的利息。我们可以概括地说,“创新理论”就是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的核心。
在书中,熊彼特首先用静态方法分析了“循环流转”,假定在经济生活中存在一种所谓“循环流转”的“均衡”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企业家”。没有 “创新”,没有变动,没有发展,企业总收入等于其总支出,生产管理者所得到的只是“管理工资”,因而不产生利润,也不存在资本和利息。生产过程只是循环往 返,周而复始。这实际上是一种简单再生产过程。按照马克思的分析,即使在简单再生产的条件下,资本家照样能获得利润,掠取剩余价值。可是在这里,熊彼特却否认了资本主义简单再生产的情况,以及在这种情况下所存在的剩余价值剥削及其转化形式利润和利息。
然后,熊彼特从“动态”和“发展”的观点分析了“创新”和资本主义。他在这里通过引进“企业家”和“创新”而导出了资本主义。这些内容就是书中第二章所阐述的“经济发展”的根本现象,也是熊彼特“创新理论”的本体。
按照熊彼特的观点,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说,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在熊 彼特看来,作为资本主义“灵魂”的“企业家”的职能就是实现“创新”,引进“新组合”。所谓“经济发展”也就是指整个资本主义社会不断地实现这种“新组 合”而言的。
熊彼特所说的“创新”、“新组合”或“经济发展”,包括以下五种情况:(1)引进新产品;(2)引用新技术,即新的生产方 法;(3)开辟新市场;(4)控制原材料的新供应来源;(5)实现企业的新组织。按照熊彼特的看法,“创新”是一个“内在的因素”,“经济发展”也是“来自内部自身创造性的关于经济生活的一种变动”。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成分。
熊彼特认为,“资本主义在本质上是经济变动的一种形 式或方法,它从来不是静止的”。他借用生物学上的术语,把那种所谓“不断地从内部革新经济结构,即不断地破坏旧的,不断地创造新的结构”的这种过程,称为 “产业突变”。并说“这种创造性的破坏过程是关于资本主义的本质性的事实,应特别予以注重。”所以在熊彼特看来,“创新”、“新组合”、“经济发展”,都 是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离开了这些,就没有资本主义。在这里,熊彼特虽然强调了生产技术革新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引用了“变动”和 “发展”的观点,但却抽掉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掩盖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
在熊彼特看来,所谓资本,就是企业家为了实现“新组合”,用 以“把生产指往新方向”、“把各项生产要素和资源引向新用途”的一种“杠杆”和“控制手段”。资本不是具体商品的总和,而是可供企业家随时提用的支付手 段,是企业家和商品世界之间的“桥梁”,其职能在于为企业家进行“创新”而提供必要的条件。但是我们知道,资本是一种生产关系,是为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的 价值。这里,熊彼特却完全歪曲了资本的实质,掩盖了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关系。
接着,熊彼特又分析了“企业家利润”及“利息”的产生。 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只有在实现了“创新”的“发展”情况下,才存在企业家,才产生利润,才有资本和利息。这时,企业总收入超过其总支出;这种“余额”或剩 余,就是“企业家利润”。在熊彼特看来,这是企业家由于实现了“创新”或生产要素的“新组合”而“应得的合理报酬”。
关于“利息”的形成,熊彼特提出了三大要点:第一,利息实质上来自“剩余价值”或“余额价值”。在正常的经济生活里,除了上述“余额”或“剩余”外,没有别的东西能产生利 息。而这种“余额”或“剩余”,如前所述,乃来自“创新”所引起的“经济发展”。因此,在“循环流转”的情况下。也就是在没有“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就不会有利息。第二,“发展”带来的“余额”或“剩余”价值,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家利润;一类是同“发展”本身相联系的结果。显然,利息不能来自后者, 因此,利息只有来自也必须来自“企业家利润”。利息便是从这种报酬中支付的,如同对利润的一种“课税”。第三,在一种通行“交换经济”也就是“商品经济” 的社会里,利息不是暂时的,而是一种永久现象。值得一提的是,在利息理论上,熊彼特的“创新”和“制度”利息论则与他的老师庞巴维克的“时差”利息论大相 异趣。他们师生二人,也曾为这一问题有过多次为经济学界所注目的争论。姑不论两人的论点谁对谁错或两者皆错,这种争辩的精神却颇有可取之处。
这里,熊彼特所谓的“企业家利润”,实际上只不过是一种“超额利润”。但即使是这种利润,也还是相对剩余价值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企业资本家的一种剥削收入,而不是什么“应得的合理报酬”。利息是从“企业家利润”中支付的,不言而喻也是一种剥削收入。
在本书最后第六章中,熊彼特运用他的“创新理论”分析了经济周期的形成和特点。熊彼特认为,由于“创新”或生产要素的“新组合”的出现,不是象人们按照 “概率论的一般原理”所预料的那样连续均匀地分布在时间序列之上,而是时断时续、时高时低的,有时“群聚”(in groups or swarms,即“成组”或“成群”),有时稀疏,这样就产生了“商业循环”或“经济周期”。同时,在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新”是多种多样、千 差万别的,因而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就有大小、久暂之分,这就形成了周期的升降起伏波动。
从附录“经济变动的分析”一文可以看出,熊彼特的“多层次”经济周期理论,是综合了前人的论点、加上自己的见解而融贯形成的。他首次提出在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同时存在着长、中、短“三种周期”的理论。
第一种是经济“长周期”,或称“长波”,又称“康德拉季耶夫周期”,由俄国经济学家尼古拉·D·康德拉季耶夫于1926年首先提出,所以以他的名字命 名。每一个周期历时50年或略长一点。在这里,熊彼特沿袭了康德拉季耶夫的说法,把近百余年来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过程进一步分为三个“长波”,而且用“创 新理论”作为基础,以各个时期的主要技术发明和它们的应用,以及生产技术的突出发展,作为各个“长波”的标志。
“长波”I——从大约1783年到1842年,是所谓“产业革命时期”。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专指第一次“产业革命”。
“长波”II——从1842年到1897年,是所谓“蒸汽和钢铁时代”。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蒸汽是与上一时期的技术发明有连贯性的。
“长波”IlI——从1897年到本世纪20年代末首次提出“长波”理论为止(当时这个“长波”尚未最后结束),是所谓“电气、化学和汽车时代”。
第二种周期就是通常所说的平均大约9年到10年的资本主义经济周期,又称“尤格拉周期”,由法国的克莱门·尤格拉于186O年提出。在三种周期中,这一种是提出最早的。
第三种是平均大约40个月(将近三年半)的所谓“短周期”或“短波”,又称“基钦周期”,由美国的约瑟夫·基钦于1923年提出。
熊彼特还宣称,上述几种周期并存而且相互交织的情况,正好进一步证明了他的“创新理论”的正确性。因为在他看来,从历史统计资料表现出来的这种周期的变 动,特别是“长周期”的变动,同各个周期内的生产技术革新呈现着相当密切的关联。概言之,一个“长波”大约包括有六个“中程周期”,而一个中程周期大约包 含有三个“短波”。熊彼特本人也认识到,除了“长波”外,很难就“中程周期”,更不能就“短波”,具体地指出,某一个周期的上升波动是和某一种工业的发展 或某一种生产技术的革新有关联的。
熊彼特的关于经济周期的思想观点和各个周期的具体内容,在1939年出版的他的两大卷《经济周期》一书里,有更加广泛的描绘和详尽的发挥。
总的说来,熊彼特的 《经济发展理论》,可以说是西方经济学界第一本用“创新”理论来解释和阐述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的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