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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是指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进行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招待活动,而使用的财政性资金。“三公”经费是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所必需的行政性成本支出。
“三公经费”的产生,出于政府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但由于一段时间以来“三公经费”持续增加,而且开销的具体账目未经详细公开,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了工作经费被挪作私用的现象,公众对“三公经费”的支出普遍怀有疑惑心理,甚至连基本概念也产生了混淆。三公经费的支出是导致行政运行成本不断增加的重要因素,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2011年中央各部委率先公开2010年度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这对于推动地方各级政府的三公经费的公开起了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1、实行单独编制预算。
目前,在财政预算中,预算科目设置的"类""款""项""目"四级指标中,"三公"支出并没有专门列。一般三公经费主要涉及两大块预算资金,一是基本公用经费支出,包括了单位零星开支的一般业务接待、小型会议经费、车辆交通经费,保障单位日常运行。二是特定的专项经费,有车辆购置经费,大型会议、公务活动等专项业务经费。 从我区的实际的的运行和效果看,一般车辆专项购置经费由于与车辆编制挂钩,因此即使安排了购车经费,但无购车指标,年底预算调减,所以支出的情况与决算基本一致。但以各种专项业务活动名义支出的接待、会议、考察等经费,由于无具体的标准,造成部门随意性支出很大,会议过多过滥、发放纪念品、旅游、请客送礼等铺张浪费现象比较严重。所以,在新科目体系设置尚未出台的条件下,可结合本地实际,在有关科目下设置明细,有必要对会议、接待这类的专项支出单独预算,防止变相隐藏于业务等其他项目中列支,为提高预算透明度提供保障
2、制定符合实际、可操作性的预算定额标准。
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三项经费支出,除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政策措施外,必须制定符合实际、可操作性的预算定额标准,并与公务卡的推行、国库单一账户、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有效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控制部门随意性支出冲动,才能避免为形式上的零增长而做假账,才能使执法有理有据,有现实操作性。各部门人员数量不同,工作职能也不同,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近年的实际支出情况,拟定一定时期各类层次会议、接待费用、 车辆运行等基本标准,并依据部门的业务性质差异,实行一定的分部门上下浮动比例,并公布于众,便于社会各界的监督。
3、实行“精细”化管理。
加强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与支出监督管理既是财政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践精细化管理的具体体现。支出标准是三公经费预算的前提和首要条件,实际执行中就要精细化管理。为提高预算约束力、增强事中监控有效性和执法监管奠定基础,即对于人代会通过专项经费,实际执行时,预算单位仍需向财政业务部门申报并提交有关预算明细资料进行审核。特别对涉及会议、接待的支出,需说明地点、天数、人数、及用餐标准等,坚持财政预算审核先行,并强化费用结算管理,对超标准或没有预算的列支坚决予以纠正,扣减预算,并与下年度的预算挂钩。结合我区实行的区级出国经费预算及审核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的有效做法,对涉及全区性的原安排在各部门的各类会议、接待、公务活动等经费,也可试行统一归口预算和审核,这样有利于控制借会议之名的各类不合规支出和超标准支出,同时也便于监督管理。公务车辆经费,优先考虑公车改革,或在控制总量、细化配备更新标准基础上,实行定点保险维修加油,切实降低公务车辆运行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