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开支(out-of-pocket expen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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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开支是指企业发生的没有具体实物形态的费用开支,一般包括:搬运费、加工费、劳务费、修理费、化验费、产品试验费、技术检定费等等。
企业内部各职能处室、部门所发生的有关零星开支项目,也应该按照规定办理“备用金”的借款。这种借款,单位都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会计人员对零星开支借款人填制的“借款单”,都应按照借款程序规定的审核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认真的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根据借款单批准的用途和金额。签署批准借款金额,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
收款人经办的零星开支业务任务完成后,应主动及时地将发票、收据等报销原始凭证,经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连同“报销单”,送交财务部门办理零星开支的报销手续。
会计人员应对报销人所填写的报销单与送交的报销原始单据,根据报销程序规定的审核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认真的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零星开支的报销。
会计人员对没有预先借款的零星开支报销,应比照零星采购的办法办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