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医学院网站发布《海南医学院更名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以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海南医学院更名事项的社会稳定性意见,更好地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公示显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高校设置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3〕2号),学院对近年来事业发展成就进行了认真总结,对照《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要求,经认真研究和反复论证,认为已具备更名“医科大学”的基本条件,计划更名为海南医科大学。
据悉,海南医学院办学始于1947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唯一的公办医学院校。学院以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健康海南建设为己任,形成了从本科到博士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走出了一条内涵式特色化国际化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学校办学70余年来,为国家培养了7万余名高素质医药卫生人才。该校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第一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本科院校、海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海南)牵头单位、国家水上应急教育培训基地、国家海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