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端伟
中华美学精神一直是美学研究者非常关注的话题。基于《中国美学通史》的前期研究,祁志祥教授在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传统美学精神》就是对这个话题的厚积薄发、别开生面之作。
一个核心统领。祁先生对中华传统美学精神的把握,是以其独树一帜的乐感美学思想为指导的。它阐述的一个基本命题是美是有价值的乐感及其对象。这种观点也得到了中华传统美学的支持和印证。全书以此加以统领,整个逻辑结构也由此展开。无论是中华美学精神的基本形态,儒道释美学观,中国古代艺术精神,还是中国古代的审美特征和方法,都直接或间接地指向价值与乐感这两个要点。
五大形态概括。这就是乐感精神、好文精神、主体精神、道德精神、适性精神。乐感精神是说美是一种乐感及其对象。好文精神是说这种乐感对象存在于符合审美规律的形式中,体现为形式美。主体精神、道德精神是说这种乐感对象还存在于主体的道德精神中,它是中国古代美学对美的乐感的价值限定,体现为内涵美。适性精神是对形式美与内涵美的心理本质的揭示。审美对象之所以能成为审美主体的乐感对象,就在于它适合主体之性,也适合自身之性。这与现代美学所说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是相通的。这种适性精神源于中国古代文化的天人合一思想。人与天地万物同构共感和谐互适,即可产生美。
三家铺陈深化。不同的文化形态和世界观会产生不同的美学精神。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是儒道释,它们以各自的世界观谱写出中华传统美学精神的丰富与多彩。儒家美学精神整体上有着社会伦理的倾向,祁先生抓住主要范畴,分别阐释了儒家在自然美、人格美、社会美、情感美、艺术内涵美、文艺形式美方面的思想。道家思想的核心是道,道家关于美的布置及其表现形态的思想都是以此为出发点的。祁先生阐述了道家美学思想中东无妙淡柔自然生气适性为美的特征。佛家流派众多,思想博大精深,如何梳理佛家美论是个学术难点。祁先生提纲挈领,揭示了佛家美学的三个层次。首先,佛家主张色即是空,否定世俗的现实美;其次,佛家追求涅槃极乐的本体之美;再次,佛家通过中观的方法走向了对世俗美的变相肯定,出现了醍醐灌顶法定无相光中极尊圆全无缺十十无尽法音清净香气普熏莲花最胜及七宝和合等世俗美形态。
艺术是人类创造的美的典型形态。如何看待艺术美,是中华传统美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书第五、六章从目的与手段、本体与媒介两方面,为我们揭示了中华传统艺术精神。从目的、本体上说,中华传统艺术强调抒情达意,表现主体,体现了鲜明的主体表现精神。从手段、媒介上说,中华传统艺术崇尚用形象的手段、媒介温柔敦厚地表情达意,即事明理,即物言情,化情语为景语。以象表意、以物传情的结果,就形成了情景交融、物我合一的意境特征。
关于中华传统美学的审美方式论,祁先生抓住体味静观情观三个主要方面加以概括,从而体现了中华美学区别于西方美学的民族特色。
祁志祥先生的这部《中华传统美学精神》以长期扎实的研究区别于仓促上马的应景之作,据史立论,富有说服力,让人读后深感开卷有益。(潘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