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拘留是在看守所和拘留所执行,进监狱,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坐牢,是在监狱执行。
2.看守所和监狱是两个地方,很多城市都会有好几个看守所,比如北上广深,各自都有好几个看守所。
3.而且很多城市的看守所和监狱,都无法在百度地图和高德地图上搜索出来,比如广州的,我搜广州第一看守所,就搜不出来,只看到一个莫名其妙的公交站,你可以试试试你们城市的。
搜广西桂林英山监狱也是
4.从刑事案件角度而言,看守所是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地方,监狱是关押犯人的地方。
5.犯罪嫌疑人,顾名思义,只是有嫌疑,不代表一定有罪,在案件未经法庭审判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所以看守所内的嫌疑人之所以被关押,不是因为他们有罪,而是因为有犯罪嫌疑暂时关在那里,如果关错了,批准关押的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是有可能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
6.比如当年刘晓庆涉嫌偷税罪,就是被关押在秦城第一看守所。关了400多天,最后在朋友姜文的帮助下获得取保候审。最终刘晓庆是没有被检察院起诉,因此她是无罪的。
7.很多媒体说,刘晓庆当年是关押在秦城监狱,这是不对的。第一,她没有被定罪,不可能去监狱;第二,从她被指控的犯罪性质角度而言,即便最后被定罪,她也没有必要去秦城监狱执行,极有可能就在北京市某个监狱执行。
8.秦城监狱是用来关押,身份比较特殊的犯人,如职务犯罪分子等,有时候也会被当做临时的看守所,关押这些身份特殊嫌疑人。
9.所以犯罪嫌疑人是被关在看守所,如果被法院定罪了,就应该被送到监狱去执行(刑期如果所剩的期限比较短,就直接在看守所执行)。从到看守所转移到监狱,这个过程,专业术语叫做“投狱”“上山”。
10.对于刑事律师而言,看守所和监狱,是最常去的地方。去看守所一般是在会见被关押被告人,为开庭做准备;去监狱,也是为了会见当事人,但目的一般是为了方案和申诉。
11.拘留还包括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他们都跟刑事犯罪无关,这里就不讨论了,也不会太严重,一般就是,小打小闹小偷小摸、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等等,也不会留下犯罪记录,如果因为犯了小错误进去体验一下生活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