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伊绯
如今,“揭帘幕”,这一国际惯例业已成为中国惯例。
1935年1月21日,梅兰芳在上海登上苏联轮船赴海参崴,再转乘西伯利亚特别快车去莫斯科。梅兰芳原定在莫斯科表演五场,列宁格勒三场,后因购票观众空前踊跃,经苏方要求,改为在莫斯科演六场,在列宁格勒演八场。
梅兰芳及其剧团,在苏联的各场演出中,每每出现演出过程中无一掌声,演出结束后却要在观众的欢呼声中数次谢幕才能下场;这一状况,在剧团内部被统称为“揭帘幕”,被视作新鲜事物。须知,中国传统戏剧表演中,是不会出现这“揭帘幕”的情形的,观众往往一边看戏一边适时鼓掌,每每有精彩关键处,每每有共鸣激奋处,都可随时鼓掌叫好;演剧结束,掌声热烈可以为剧团送行,但却绝不会一次又一次响起,更不会以此来“要求”剧团一次又一次谢幕。在苏联演出时遇到的这种场面,对于1930年代的中国戏剧演员来说,当然是颇为新鲜的,还颇可玩味的。
梅兰芳首席琴师徐兰沅,对“揭帘幕”就颇感兴趣,他不但有随团赴苏联演出的现场体会,对此还有自己的独到见解。由苏联归国后不久,1935年6月,徐兰沅就接受了北平《世界日报》的专访。其中,涉及赴苏演出时遇到的“揭帘幕”状况,徐侃侃而谈,为之留下了生动形象的“解说词”。因资料难得,对这部分内容酌加整理,摘录原文如下:
记者问:所谓照例“揭帘幕”,其意味如何?
徐答:揭帘幕者,一剧既终,演员俱入后台,台口遮蔽着舞台之大帘幕,放落而下,表示闭幕以后,而台下坐客,掌声雷动,使已入后台之诸演员,再登舞台,揭起帘幕,与坐客做最后之晤面也。此项揭帘幕办法,在东西各国,最为通行。大抵,艺术精良之戏剧演员,在演剧中,必可得到热烈之欢迎……梅兰芳在美国,在苏俄演剧时,闭幕以后之揭帘幕,平均总在五六次左右。其受欢迎之情形,似极火炽矣。但吾人以冷眼观察,觉所谓揭帘幕者,仅为一种之照例性质。其是否为良心崇拜,则系另一问题也。
最后,徐兰沅总结说:“揭帘幕属于照例行为者,因其中实有照例意味也。梅剧团在莫斯科演剧中,梅兰芳以外,无论何人,进入后台时,概有揭帘幕之事,不过,若有梅兰芳,则揭幕之程度,可至六七次左右。若为其他演员,不过揭一二次,即已无甚掌声。”
如今,“揭帘幕”,这一国际惯例业已成为中国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