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法治报_市州】
近日,绵阳涪城区法院发出2023年度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与相关部门共筑反家暴的“保护墙”。
申请人王某与被申请人郭某是夫妻关系,因家庭琐事郭某经常对王某实施家暴,王某不堪忍受郭某对其折磨,向法院提供曾因遭受家庭暴力报警记录,郭某通过微信辱骂、威胁、恐吓王某的聊天记录,郭某在家暴后向王某书写不再对其家暴的《保证书》,以及王某因家暴到医院救治的《病情证明书》等证据材料,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经审查认为,王某的申请事项和提供的证据符合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依照《反家庭暴力法》涪城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郭某对王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郭某对王某骚扰、跟踪、接触王某及其父母;责令郭某不得进入王某的住所、工作单位等经常出入场所。
在对双方当事人依法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后,为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具体执行,法院立即向王某与郭某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及社区委员会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告知上述部门协助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及时救助、保护王某的安全,将保护令落到实处。
(叶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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