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信息显示,广东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仁化建设分店经营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被处罚。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履行了本条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为本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医疗器械,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收缴其经营、使用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可以免除行政处罚。
经查,广东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仁化建设分店经营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防护口罩,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6月23日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免予处罚。
根据企查查官方网站搜索信息了解到,广东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仁化建设分店成立于2008年12月15日,注册地位于仁化县建设路27号鸿福花园A栋1-6号门店,法定代表人为李德洲。经营范围包括零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疫苗除外)、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小包装加碘盐、农副土特产品、日用百货、消毒产品、化妆品、个人护理用品、家具护理用品、普通机械、五金、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健身器材、文体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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