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知论(拼音:bù kě zhī lùn;英语:Agnosticism),对物质世界、物理对象及其普遍性抱怀疑态度,既不加以肯定也不加以否定的观点。最初由英国生物学家T.H.赫胥黎于1869年提出。不可知论断言人的认识能力不能超出感觉经验或现象的范围,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及发展规律。在现代西方哲学中,许多流派从不可知论出发来否定科学真理的客观性。
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是D.休谟和I.康德。休谟坚持,知识的对象是人的知觉观念,以及与这种知觉、观念相联系的经验事实,由于人的认识不能超出知觉的范围,人们不能说在知觉之外有所谓物理事物或精神实体存在。在历史上被称为彻底的不可知论。康德则认为,认识的对象是现象,现象由于与人的知觉相联系,所以它能够为人所认识,至于现象后面的“自在之物”,是现象的依托,其存在不能否定,但其性状我们无法运用,只能通过现象的知觉手段去认识,所以,自在之物即物质世界是不可知的。在历史上被称为温和的不可知论。
休谟和康德的不可知论在历史上产生了广泛和深刻的影响。上帝不可知论就是在这种不可知论影响下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不可知论,它是知识不可知论应用于宗教问题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它已经成为现代不可知论的一种重要的理论形式。因为不可知论,特别是康德式的不可知论,在科学发达的今天,为上帝的存在提供了合理性的依据,从而论证了宗教的合理性。在康德看来,上帝就是自在之物,尽管人无法通过整理经验的知觉范畴去把握作为精神实体而存在的上帝,但人的内心却始终存在着想要超出有限达到无限的强烈冲动或愿望,上帝虽然是不可知的,其存在却是不能否认的。这种宗教不可知论是现代科学与神学之间所做的一种妥协。一方面,科学家和实证论者不因为上帝存在的不可证明性,就武断地宣称它的存在为不合法,为有神论提供了立足的余地;另一方面,宗教由于自身的合法性并不被彻底否定,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保住了它的传统的影响地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