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在影片的结尾并不是放弃一切回到原点,而是勇敢地选择了自己想做的事情,最后她不是去了报社应征她一直想做的记者工作了吗?在著名的时尚杂志社工作并不是安迪来纽约的初衷,她想来纽约就是想做新闻记者,做一些她认为有意义的报道。但就跟许多初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一样,他们的第一份工作往往并不是他们最想做的,而是迫于生计不得不选择的。
最终,在经历一系列职场磨难之后,安迪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她发现自己还是看不惯时尚圈的尔虞我诈,这令她惊讶、难堪并且恶心。她不惜放弃了外人看来十分优越的职业和机会,只为了做回她自己最爱的样子。影片结尾安迪那身清爽利落又不失时髦感的穿搭也透露出这个意味。安迪不再是个从西北大学来到纽约的土包子应届生了,她已经是个独立、自信能够自由选择自己所钟爱的职业并且能为之奋斗的职业女性了。
安迪的男友并不是个目光短浅的男人,他不是嘲讽安迪的工作,而是觉得安迪在时尚杂志社工作之后整个人的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安迪在大学时代所坚持的正义与公平的信念,想要做出伟大的新闻报道的理想都没有了,安迪变成了一个整天只考虑服饰搭配,帮自己老板女儿做家庭作业,牺牲个人生活去满足老板任何无礼要求的人,这才是安迪男友反对安迪在时尚杂志社工作甚至不惜分手的原因,因为安迪不再是原来的安迪。
同样的,安迪的同事艾米丽,她虽然小气、刻薄、八卦,但是在她病得要死要活的时候她依旧坚持工作,在影片结尾她出车祸之后不久她跛着脚来上班。这说明什么?当然有一部分原因是米兰达是个女魔头,但更多原因我想是因为她热爱时尚热爱在时尚圈的工作,这是她的自己的职业选择。
其实这就是个教导职场新人摆正心态的故事,虽然你毕业之后可能从事你不喜欢的工作,但是仍然要全力以赴,因为你依旧可以从中学习到很多东西。而当你认认真真保质保量的完成每一件工作的时候,总有意想不到的人会认可你、欣赏你,并且给你提供更好的机会。我想,影片结尾中米兰达那个浅浅的笑容,完全可以说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