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可以暂停相关财产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无力赔偿分两种情形:一种是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一种是未造成重大损失,经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无力赔偿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条件消失的,恢复执行。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第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一般交通事故顶包处罚有哪些
根据《刑法》规定: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一般交通事故顶包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但是,如果仅仅是一般交通事故,并非重大交通事故,则顶包人员未达到追究妨害作证罪的标准。
一般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只要驾驶员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则顶包人员就不构成妨害作证罪,但找人顶包作为违法行为,应当受到公安机关罚款或治安拘留等处罚。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如果驾驶员构成交通肇事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顶包人员构成妨害作证罪。
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顶包现象,为犯罪人提供作假证明或者帮助其逃匿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如果情节非常严重,则会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仅仅是一般的交通事故,顶包人员情节严重性还达到追究其妨碍作证罪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