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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超大剂量用药,究竟是福是祸?

什么是中药超大剂量应用?

所谓中药超大剂量应用,是指中药的处方剂量远远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统编教科书《中药学》规定剂量的上限范围。

中药一般因无毒或毒性小,多数治疗量与中毒量之间因缺乏研究资料而界限不明。

《药典》所载用量范围也多数参考通常的习惯、经验而来,药物的药性受品种、炮制、用药范围、地区、季节、个人耐受性不一影响,且与西药比较,中药本来在用量方面变动也较大,故处方超《药典》、超大剂量应用由来已久。由于看法不一,管理存在难度。

但目前医界对公认有毒中药的应用总的趋势是越来越谨慎,如雷公藤、马钱子等,药剂部门管理甚严,而对于一些常用药物,尤其是温阳药,如附子、细辛、肉桂、干姜和吴萸等往往仍有医家超大剂量应用,中药师有时亦不置可否,或要求药名下盖个签名了事。现代有些中医还以善用超大剂量中药自矜,认为亲自用过无碍,而是药典束缚了中医药的发展。

1 超大剂量中药临床应用的根源在?

01

以量致胜,疗效诱人。

有些医家对某些疾病按常规用药疗效不满意,认为只要按照传统的中医理论,辨证立法,以法统方,不断增加药量,就可以获得临床疗效的倍增。例如明代吴鞠通在《吴鞠通医案》中言半夏“一两降逆,二两安眠”之说,说明半夏用以治疗失眠症时是超大剂量应用。现代也有医家应用超大剂量附子治疗阳虚寒证作为报导示范。现代的李可老中医创立的破格救心汤中附子倡用30-200g在治疗危重症的过程中据说常收到较好的临床疗效。河南陈守义也报导运用大剂量乌头、附子治疗痹证其量至60-120g亦收到明显的临床疗效。

02

配伍、炮制,可以解毒。

有些医家长期超大剂量应用中药,没有看到明显的临床毒性症状,因而总结临床经验认为只要配伍合理,炮制得法,煎煮得当,超大剂量应用中药“没有问题”。

03

环境变迁,质量下降。

中医师临床使用中药饮片的剂量根据是《药典》,而《药典》的剂量规定是以古籍记载的野生中药材或者是各地的“道地药材”为参考标准的,现代的中药材大部分为人工种植,药性或药物有效成分含量下降,相关部门也没有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为达到疗效,部分医家难免会超大剂量应用中药。

2 对中药超大剂量应用有哪些几点质疑?

01

循证依据的缺失。

现代医学是循证的时代,辨证的个例仅仅是提供了可能性,单依靠主诉的好转尚不能作为循证的强力依据,复方中尤其是对某一味药的疗效的判断,需要严格对照,剔除主观因素,积累较大样本,要避免以偏概全。

02

慢性中毒的隐匿性。

中医界对于急性中毒是敏感的,例如附子的心脏毒性作用,马钱子的士的宁样作用等等,但历史上已往缺乏发现和证实中药慢性中毒的实验手段。例如马兜铃科药材长期使用对于肾脏的毒性作用是近年来才引起重视的,关键在于中医诊查疾病的手段长期来仅限于主观观察,应用后见不到主观上的不适就万事大吉。目前的文献也检索不到附子的慢性蓄积中毒作用。

03

溶剂饱和度的限制。

中药饮片剂型多数是以汤剂溶液的形式存在。大剂量用药由于饱和度的限制,疗效不能相应提高,反而加重患者的经济负担,浪费药品,人为加剧了中药资源的紧张。

04

量效关系的平台期。

有些药物的量效关系有平台期,即药物达到一定剂量时,再增加剂量不能够成比例的相应增加其疗效,反而增加了毒副作用。

05

有悖于伦理学的原则。

临床超大剂量应用中药,在古代是限于历史条件,到现代明知多度,加大用量,违反了《药典》的规定,对患者不能保证没有风险;而当前动物实验对于超大剂量应用中药对照研究甚少,对人体有试验性质之嫌,不符合伦理学原则。

3 如何正确看待中药剂量应用?

唐蜀华教授提出:历代名医临证用药都以药味精专,伍配精当,药量小巧为度,“轻可去实”。

近代名医蒲辅周常说:“药用适当,量不在乎大,量大往往药过病所,反伤胃气,用得适当,量虽小甚为有效。”

江苏孟河中医大家费伯雄著《医醇賸义》九卷(另撰《医方论》、《费批医学心悟》等)对于中药应用的表述尤其值得我们学习,他提出:“立论以和缓为宗。”“制方用药,戒偏戒杂,多寓神奇于平淡,从不矜奇炫异。”

总之,临床应用中药一般应该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循序渐进,并注意配伍、炮制。同时结合患者的体质,体重,临床情况例如是否有肝肾功能不全等考量剂量。再则剧药应用当中病即止,不要长期超大剂量用药,防止副反应或蓄积中毒,应用中要定期监测肝肾功能等。合理应用中药,科学探索剂量,现代中医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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