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联动调整荆州城区
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荆州城区各天然气经营企业:
按照荆州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荆州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3年11月1日起,荆州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不含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联动调整为 3.70元/立方米 。
二、荆州市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荆州市津江天然气有限公司因各自联动调价额不同而造成的联动不平衡金额,由两家公司按月自行结算返还,可按返还金额的2%收取手续费。
三、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多方积极拓展气源,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努力消化上游涨价因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按照联动时间节点做好抄表核算,落实价格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我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