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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消费黑洞,将取消公摊面积列为立法项目上报

作者 | 情叔

来源 | 新行情

公摊面积被称为房地产领域最牛的发明之一,因为它可以用非常隐蔽的手段来赚走购房人的钱。

迄今为止,没有任何法律将公摊率严格限制在某一个数值的,大多都是给出一个公摊率的范围,这就给了开发商 “钻空子”的机会。

山东省青岛市市民李黎原本应该在去年开开心心收房,却被公摊面积带来的问题困住了。

据了解,李黎在 2018年的青岛某小区买入了一套110.25平米的住宅,当时销售表示,公摊率为31.8%,到手有75.24平米,总价为120万元。

2021年9月,李黎购买的这个楼盘终于交付,收房的时候彻底懵了。按理说,110平米的房子做成3室算是比较轻松的,可是李黎的这套房子做成的3室全 都特别小,没有一间房间超过9平米的,主卧甚至都不能放进去一张双人床。

这压根就不是110平米的房子的尺寸,经过专业人士测量知道,房间的实用面积只有61平米,公摊率达到了46%。

维权一年多来,她始终想不通:“怎么一公摊,把我一半的房子都摊出去了呢?”李黎的困惑在很多购房者心中都存在。

百姓花费一大笔积蓄购买的房子,收房时却发现严重缩水,这让很多购房人产生“吃大亏”“被套路”的感觉。

不仅如此,这种不公平、被欺骗之感还会长期伴随业主,因为公摊面积被包含在总面积内,意味着后续的物业费、供暖费等都要为公摊面积买单。

不过,以上这种情况有望得到缓解。

近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对《关于规范房屋 “公摊面积”的提案》的答复中称,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答复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王凤华委员《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称,委员提出的在商品房交易中使用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对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我厅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答复中表示,诚如《提案》中所指出的,目前全国在商品住宅的交易和确权中普遍以共有建筑面积为标准,公摊面积确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广大购房者对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的合理性、准确性缺乏专业了解,也不能直观地了解实际套内面积,且公摊面积因项目不同存在差异,造成消费者的质疑和矛盾纠纷。

关于使用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问题,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答复称,《提案》中提出的在商品房交易中使用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对防止出现公摊面积无序增加,减少购房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

同时,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鉴于以建筑面积作为商品房销售的计价依据,已经实施多年,并且已有法律法规确认,如果改革计价依据首先必须修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套内建筑面积的概念及计价方式,做好宣传、普及和解释论证工作,设置合理的过渡期,以实现计价依据和标准从建筑面积向套内面积的平稳过渡,因此实施的难度较大,周期较长。

据悉,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城市的住宅交易都是以建筑面积计价,但重庆等地多年前也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 在全世界范围内,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房屋销售 也 都是按照套内面积计算。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由于公摊的计算、范围、规划设计等太过专业,需要归属管理部门做出引导。这样做,有利于规范开发商的经营行为。毕竟,业主对共有和专有部分的房价支付是一样的,但开发商支出的成本是不一样的,要警惕有意做大公摊,降低开发成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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