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上午,劳荣枝案二审继续开庭,集中对常州绑架案进行举证质证。劳荣枝否认对受害者捆绑和击打,被询问细节时表示“记不清”。期间,在接受检方讯问时,劳荣枝态度强硬,多次反问,一度引发哄笑。
与前一日审理情况相同,劳荣枝推翻了此前大部分的供述,检辩双方当庭对细节进行了激烈对峙。辩方认为,劳荣枝只在法子英安排下将刘某带回,未威胁、击打索要财物,刘某及其妻子作为案件幸存者,带有恨意做出的证言,有情绪性,不够真实。
检方反驳,认为刘某证言与法子英及劳荣枝此前供述有印证。
劳荣枝在介绍逃亡路线时,表示去过很多地方。检方询问“逃亡到重庆时租房是否住在一起”,她反问:“不住一起难道租两套房吗?”检方询问“为什么要把ktv里任何事都向法子英汇报”,她反问:“我怎么知道,你可以去问法子英。”检方询问“你们去这些地方干什么”,劳荣枝说“去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检方询问“你说被法子英控制,为何还一起去这么多地方游玩”,劳荣枝称“我当时心情像行尸走肉,是被他安排。我还想去华盛顿呢,我能去得了么?”劳荣枝多次表示,不屑于抢劫获得财物,“是我做的我都认,我不允许法律被亵渎”。
劳荣枝否认和法子英是情侣:
8月18日下午,法庭进入调查阶段,上诉人发表上诉意见后,法庭就上诉人的上诉意见和庭前会议相关分歧点,列出了多项重点。在法官宣读完意见后,劳荣枝第一句话强调的是自己48岁,从未整容。
此后又进入了南昌案和温州案的审理,劳荣枝推翻了此前供述,否认犯故意杀人罪,并认为绑架、抢劫行为也是受法子英逼迫,非一审认定的共谋,而是胁从犯。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8月18日上午,法庭就2022年6月合议庭报告未达成一致的情况,充分让劳荣枝及其辩护人、公诉人发表意见。
庭审中,谈及自己被法子英“强奸”几度堕胎等情况时,劳荣枝数次哽咽落泪
劳荣枝及其辩护人的上诉意见:
不认可一审判故意杀人罪,望发回重审
一审法院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劳荣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劳荣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常州绑架的事实,系坦白。
2021年9月3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劳荣枝被判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决定执行死刑。劳荣枝就南昌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
一审中,劳荣枝及为她辩护的法援律师对起诉书指控的四起犯罪事实及故意杀人罪名均持有异议。认为在四起犯罪事实中,其存在被胁迫情形;其起的只是辅助的作用;所抢的财物,其只是暂时保管,没有支配权;其和法子英不存在事前共谋;对于致人死亡的结果,其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其没有杀人的故意,不应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认定的部分事实存在证据瑕疵和错误,公诉机关适用法律错误。劳荣枝自愿认罪认罚;劳荣枝受到法子英胁迫参与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请求法院从宽处理。
二审中,劳荣枝的辩护人吴丹红和赵德芳提出新增的上诉意见。其中,在程序上,辩护人提出劳荣枝系重大刑事案件,一审采用三人合议庭而不是七人合议庭,程序违法。其辩护人还提到,在温州案中,检察院只起诉了抢劫罪,并没有起诉故意杀人罪,一审法院的判决,却认为劳荣枝除了构成抢劫罪以外,还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以此判处死刑。劳荣枝辩护人请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此案发回南昌中院重审。
法庭列出多项案件重点
劳荣枝第一句话强调“没整容”
二审法院就劳荣枝上诉意见和庭前会议有关分歧部分,罗列出案件的多项重点。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出的多项重点包括:一审判决中,劳荣枝被判故意杀人罪,劳荣枝是否犯故意杀人罪,涉案7人死亡劳荣枝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法子英杀害熊某、殷某的案件中,劳荣枝对杀人是否知情;劳荣枝是否是主犯;劳荣枝是否是胁从犯;一审量刑是否过重;南昌案中,劳荣枝是否说“要不一把火烧了熊某家,法子英不听”;合肥案中冰柜是否是劳荣枝所埋;一审合议庭未组成7人庭,检察官助理是否在一审举证,是否应发回重审;温州事实中,一审法院对劳荣枝增加故意杀人罪是否程序违法等。
宣读完这几项重点后,法官询问劳荣枝对此是否有异议,劳荣枝第一句话竟是,“我今年48岁,未做任何整形。”劳荣枝在庭审中还多次提到知晓有媒体以及其他人员旁听,她知道自己的案件会上“今日头条”平台。劳荣枝多次未就法官指定的情节发言,被法官和她的辩护人提醒。
此次开庭,劳荣枝还提到,她曾在2000年的时候看过央视《今日说法》节目关于法子英被枪决的部分视频,但后面部分均未看,所以4起案件中,除合肥案知道法子英杀人外,前三起案件均不知道法子英杀人。杀人行为是法子英所为,她在厦门落网后才知道前三起案件有多人遇害。自己一直被法子英性侵、法子英以她家人的安危等言语胁迫她跟从法子英在各地流动。
在劳荣枝的描述中,法子英穷凶极恶、相貌丑陋、好逸恶劳、自以为是。她认为自己是师范毕业,又是小学老师,是个“傻白甜”“挺诚实”。公诉人问她温州案中,她为什么单独取钱,被银行工作人员认出不是本人还应对自如,她称是法子英教她的,她形容离开时两名被害人还“好好的”,她一直被法子英控制、胁迫,跟法子英在一起自己精神涣散。说到这里时,劳荣枝开始哽咽。公诉人询问劳荣枝,被害人被控制了,为何还称她们好好的?她再次强调法子英对她的控制,并称“我逃避他(法子英),我觉得天空都是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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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否认和法子英是情侣关系
称被法子英“强奸”流产多次
在法庭询问阶段,劳荣枝先是接受她的辩护人的询问。劳荣枝在询问阶段,讲述她在九江生活期间被法子英“强奸”,半年之内两度堕胎,堕胎时法子英也没有陪同,小产期间还被法子英“侵犯”。此后还被法子英“强奸”怀孕过,堕胎的第二三天又被法子英“强奸”。
据劳荣枝讲述,她此前是一名小学语文教师,从小学一年级教到了四年级,期间有过一段初恋,但仅限于接吻。1995年初,她通过朋友认识了开公司的法子英,听法子英说过他曾因打架服刑。在认识且见面多次后,一次回家时间太晚,就被法子英“强奸”了,当时还是老师的她发现自己因此怀孕了。
劳荣枝称,自己上学的时候去厕所曾被邻居摸了一下,她告诉母亲,但母亲告知她不要声张,说出去对女孩子的名声不好,所以她没有报案。她怀孕不知道找谁,只好去找法子英,最后还是她自己用药物流产,小产期间住在法子英姐姐租的房子,不敢回家。
她表示这次小产后又被法子英“强奸”,自己以为这期间不会怀孕,但是四个月后,她再次怀孕,并在法子英姐姐的陪同下去做了人流。劳荣枝称,她很传统、单纯,认为自己不是处女就嫁不出去了,当时法子英告诉她,他犯了案,让她跟他一起逃,否则就会杀害她的家人,所以她就和法子英离开了九江。
劳荣枝称自己多次想要和法子英分手,她喜欢有学历、有正式工作的人,当时有名当警察的同学正追求她,她的家人也很支持。但法子英不允许,1995年她被迫停薪留职。
二审法庭上,劳荣枝否认她和法子英是情侣关系。公诉人提到,她在庭上回答辩护人询问时,说自己在温州案中租房回去要跟“家人”商量,公诉人询问她为什么称法子英为家人?劳荣枝在庭上反问称,“难道说他(法子英)是自己男朋友、情人?他都不是。”
劳荣枝还推翻了此前供述,否认犯故意杀人罪,并认为绑架、抢劫行为也是受法子英逼迫,她并未共谋,不是主犯,而是胁从犯。劳荣枝还否认一审认定多项情形,其中包括否认她和法子英系情侣关系,否认她在南昌案中捆绑熊某、温州案中捆绑两名被害人的行为,否认南昌案中她提出“放火烧指纹”“剪掉电话线”,称逃离南昌前熊某还活着,还否认坐台为物色“猴子”等多项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