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户籍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直接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更改名字即可。
2、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需上报市公安局的,市公安局接到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不核准决定。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后,2日内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二、夫妻离婚后可以给孩子改名字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16条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三、存在哪些情形的不能改名字?
1、因故意犯罪或违法行为曾经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2、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劳动教养的;
3、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
4、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
5、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
6、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7、公民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经理)时,因故意行为造成单位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8、户口登记机关认定不宜变更的其他情形。
给孩子改名字其实特别的简单,幼儿园的孩子都可以不到场,但是有一点父母双方要注意,如果是因为离婚所以才专门给孩子改名字的话,公安局肯定会要求当事人提供双方都同意变更孩子的证明材料,私自给孩子改名字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