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0日讯 近日,邹平市公安局开发区+高新融合战区接辖区刘某报警称,其停放在楼下的电动摩托车被盗了。值班民警刘锦洋、时文哲快速反应,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侦查工作,通过查看周边监控及走访周围群众,于2小时后锁定盗窃电动摩托车的嫌疑人王某某、张某,分别在其家中将其抓获,追回被盗车辆。
当要返还车辆时,细心的民警发现了不对劲......“购买时间、地点呢?”“购车发票呢?”随着民警进一步调查,真相浮出水面!
刘某怎么就从受害人变盗窃嫌疑人了呢?
“实际上,他报警称丢失的那辆电动摩托车,就是他偷来的。”办案民警刘锦洋解释道。原来,刘某刚从外地偷来一辆电动摩托车,并停放在自己楼下。谁想,这辆电动摩托车却被刘某的“同行”张某、王某某盯上并偷走。不甘心的刘某觉得自己偷辆车不容易,自己还没稀罕够,丢了太可惜。于是,他就拨打110报警,试图贼喊捉贼。
经询问,盗窃嫌疑人张某、王某某、刘某对其盗窃电动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三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电动摩托车游历一圈也终于回到了主人的身边。